王飞,河南淅川人,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名刑辩律师。

生活中的王飞温和且谦逊,法庭上的王飞凌厉而克制。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是他的偶像,他希望像郭靖一样,“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行走江湖,法律是他的底气,坚持是他的利器。执业16年来,代理了乐平奸杀案(蒙冤16年)、河北廖海军案(蒙冤19年)、江西张玉环案(蒙冤27年)等申诉案件。

他用行动践行自己的坚守:为普通人维权,给绝望者希望。

江西景德镇监狱内的一场会见,让已经执业7年的律师王飞看到一个不同以往的人世间。

那是2015年3月末的一天,监狱会见室中,铁栏里面的程立和,情绪激动地讲述自己如何遭遇刑讯逼供,从而被屈打成招。

程立和是江西乐平奸杀案四名被告人之一。他见到王飞律师时能清楚的说出案发时所有的重要细节,而这些细节与王飞在其他渠道了解的信息基本一致。

据此,王飞排除了程立和喊假冤的嫌疑。他郑重的问了对方一个问题:事情到底是不是你干的?你敢不敢发毒誓?

程立和说: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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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奸杀案要从2000年说起。

那年5月24日,一个寻常的凌晨,景德镇市下辖的乐平市中店村绿宝超市老板蒋某与外地女子郝某约会时遇害,蒋某尸体被发现的时候,郝某不知所踪。4天后,乐平市区又出现了一只腐烂的断臂,DNA检测证实属于郝某。这起案件被警方称为“5·24”杀人案,但外界更熟知的名称是“江西乐平奸杀案”。

警方投入了大量的警力侦查,但命案迟迟未破。《景德镇日报》2002年刊登的一篇报道记录了警方当时承受的压力:“接连发生的血案一度在乐平市民中造成恐慌,从而给当地警方带来压力。江西省公安厅为此将‘5·24’案列为省厅督办案件,景德镇市公安局则派出刑警支队精干力量参与案件侦破。”

案发次月,乐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5.24”案告破,除汪深兵“潜逃”外,其余嫌犯全部归案。

侦破过程外界无从探究,6月7日《乐平报》的报道称:“乐平警方审讯查明,2000年5月23日晚,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与汪深兵5人相邀至市内嫖娼,苦于手中无钱只好作罢,看完廉价的艳舞表演、在宵夜摊喝了两斤白酒后,5人踱步到登高山,发现蒋某才与郝某幽会。他们以蒋某才破坏自家庄稼为由索赔,被拒后砍死蒋某并轮奸了郝某。为掩盖罪行,几人将郝某勒死并于第二日肢解尸体,分散抛弃尸块,手臂被抛于市区。”

2003年7月,景德镇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判处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4名被告人死刑。

2004年1月,江西高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2004年11月9日,景德镇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案。

据当时的庭审笔录显示,针对案发现场提取的29枚烟头等物证未见鉴定问题,时任黄志强辩护人的汤忠赞律师在法庭辩论环节曾提出反驳,现场提取的29枚烟头本是唾手可得的证据都不作鉴定,令人遗憾。对于双方的争辩,庭审笔录最后留下这样一笔:“法庭会综合考虑控辩双方意见。”

庭审结束9天后,景德镇中院再次判处4名被告人死刑。随后,被告人再次提出上诉。

2005年1月,对于现场发现的29枚烟头,江西乐平奸杀案4名被告人的8位辩护律师在上诉阶段联合署名向江西高院提出物证鉴定申请,“妥协”提出:“由于指纹鉴定已时过境迁,我们不再要求,但是对唾液血液的DNA鉴定依然可以进行的。”

遗憾的是,这一鉴定申请未获江西高院支持。

2006年5月,江西高院认为原判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又以“鉴于本案具体情况”作了判决:4名被告人由死刑改判死缓。

程立和作为奸杀案落网凶手之一被关进高墙那年,王飞刚刚考入河南理工大学法学专业,死缓判决对他而言还是课本上的一个专业词语,对判决书中“鉴于本案具体情况”的认识也只是停留在字面意思上。

如今,王飞已经了解到这句话背后的含义,因为类似表述在其代理的张玉环案的判决书中也出现过。

和其他富有经验的同行一样,王飞现在把这类带有“鉴于本案具体情况”的判决书称为留有余地的判决,“证据上知道有问题,但现实又没办法不判,就这么处理。”

那几年的时光真正是有悲有喜。

2006年,王飞本科毕业,随后通过司法考试、北上京城成为民商事律师,忙碌的日子过的飞快;而同样的时间落在位于乐平市洎阳街道中店的五户家庭: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和汪深兵的家中,则变成为煎熬中的漫长。这些年,除外逃的汪深兵,其余四名涉事人的父母为了子女不约而同成为上访户,不断往返于北京、南昌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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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来到2011年,在北京执业的王飞刚刚注册了自己的新浪微博。

彼时,微博刚上线2年,用户注册数量正值爆发式增长,热点案情讨论常在微博上扎推出现。偶然的一天,他在平台上看到了有关乐平奸杀案的讨论。

看完奸杀案当事人家属和辩护律师在网上为翻案发出的呼吁后,王飞怀疑:像乐平奸杀案这样一起引人关注的重大案件,又经历了两级司法机关的审理,出现错误的几率能有多大?

此时的王飞并不知道,数年之后,他的人生轨迹将会与乐平奸杀案交织在一起。

2014年9月,王飞接到了江西乐平市35名尘肺病矿工维权的援助请求。这些矿工的维权道路非常曲折。后来,他们通过公益组织找到了王飞律师。

2012年,王飞加入公益组织大爱清尘成为该组织的志愿者,为有需要的尘肺病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当时,大爱清尘创始人王克勤向他介绍了35名矿工的遭遇,他听后坦白的告诉矿工,案件有难度,“我可能也帮不了他们,维护不了他们的权利,但他们告诉我说,他们不求别的什么结果,就是想要争口气。”

最后,王飞还是独自代理了这35名尘肺病矿工的维权案件。对外的说法是“独自代理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省成本”,但实际上,他是找不到其他愿意援助此案的律师。

维权成功了,王飞顺利撤销掉之前签订的不公平协议,帮35名矿工拿到了后续的赔偿金。

在乐平为尘肺病矿工维权成为王飞参与到乐平奸杀案申诉的契机。在乐平开庭时,他与彼时统筹推进乐平奸杀案申诉的律师张维玉取得了联系,彼时,律师团队恰巧出现了空缺。

“我当时觉得反正都要去乐平,两个案件又都是法援案件,如果能代理奸杀案的话,等于是花一次路费办了两件案子,比较有价值”,就这样,执业6年的王飞正式加入了乐平奸杀案的申诉律师团。

就在王飞加入之际,乐平案出现转机。

2012年,奸杀案四名被告人的同村老乡方林崽因其他案件被警方抓获,4月21日,方林崽在乐平市赣东北大市场指认现场时遇到了同村村民邹兰兰和黄彩华,接着,方林崽突然跟她们俩说了一句惊人的话:“绿宝超市的老板是我杀的。”

方林崽案庭审后,乐平奸杀案的申诉律师团找到方林崽的代理律师薛荣民,请他出具了一份庭审情况的书面说明,将方林崽关于奸杀案的口供固定下来。

不久,乐平奸杀案再次出现转机:潜逃11年的汪深兵被捕,一年后又无理由取保候审。

就在律师们认为汪深兵被取保候审释放出了某种强烈信号后,案件再次停滞。

为了推动案件审理、加大律师申诉力度,2015年3月,申诉律师团在江西南昌举行了乐平“5·24”案研讨会,这是王飞首次参加该案研讨会。会上,多名参与了乐平奸杀案辩护、申诉的律师确认了分工,并定下了申诉代理律师名单。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和近亲属均有申诉权,申诉阶段的代理律师人数会略多,不过到了再审环节,每名被告最多也只能保留2位辩护人。

研讨会后不久,乐平案4名被告人的再审申诉被受理立案,再审辩护律师名单确定下来,分别是:张维玉、张凯、严华丰、钟颖、秦雷、朱广阳,原审律师简益平,以及正在乐平代理尘肺病矿工维权案的王飞。这八名律师成为乐平奸杀案的第三批代理律师团队。

“乐平案前前后后持续了十几年,一直有很多律师在参与,就像一场接力赛,其中包括70多岁的老律师。有律师因为各种原因没办法参与了,就会有其他的律师再继续跟上,我们成为接力最后一棒的人。”王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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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程家签署代理协议时,程父给王飞看过老两口积攒多年的为儿子上访乘坐过的火车票,几乎都是无座票,数量多到能铺满整间屋子。那时,程父年近七旬,因申诉耗尽了全部积蓄,为了多挣点钱,他只能去工地上搬钢筋、拉水泥。

回忆自己看到火车票那一幕,王飞说自己当时很“心疼”。

随后,王飞到监狱会见了程立和,这次会见让王飞感到了震撼,“一个人在监狱被囚禁了十几年,看到律师的时候,他反复强调说自己没有罪,判决书上都是假的,自己遭遇了非常残酷的刑讯逼供。”

当时,乐平奸杀案的申诉律师团面临着一个难题:从2014年起,律师团成员多次向江西省高院提出阅卷申请,但申请始终未被准许。为此,他们尝试了所有能想到、能做到的“沟通”办法,直至2015年3月24日,江西高院才给出回应。

江西高院的回复内容曾被王飞记录下来并通过微博向外界公布,“一、2013年12月、2014年的申诉,因法律没有规定申诉审查的期限,至今未答复不违法;二、对于此次再次提交的申诉材料,会依法登记并出具证明,严格按照刑诉法规定办理;三、此案江西高院非常重视,正对方林崽案和此案进行全案审查,暂不同意律师阅卷。”

争取阅卷之外,王飞还写过很多封有关乐平奸杀案的情况反映材料,只要是他认为有能力推动案件再审的对象,就把材料寄给对方。

案情有进展时,他要重写再寄;官员有变动时,他还要重写再寄。

不仅是乐平奸杀案,王飞办理其他再审案件遇阻或停滞时也会使用这个办法,像同样发生在江西的张玉环案。当时,他看完案件证据材料后认为张玉环无罪,并积极主张申诉,在法院“立案不查”时,江西高院拖了几个月都没有回应。为了推动案件再审,他给江西省高院、江西省检察院都寄去了案情材料,甚至还给当时的江西省委书记寄去了反映信。

“现实中,我不太喜欢跟别人争,但是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时,我可能就像一个斗士一样,决不妥协,决不牺牲当事人的利益。之前也遇到过推不动的案件,我觉得法官不理会是因为说得还不够多,我会给他打电话,给他们领导写信反映,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让法官意识到案件存在的问题。”

在以往代理的申诉案件中,与办案机关的沟通一直被王飞视为主要工作。张玉环一案中,沟通过程从2017年持续到2018年6月,直到法院打来电话通知他“案子立案复查了”。

王飞把寄出案情反映材料比喻为敲门,他说,自己不知道哪扇门背后有机会,只能把所有的门全部敲响。尽管他认为寄材料是个笨办法,还是最笨的那种,但他却一直相信这个笨办法解决问题的能力,“面临一个问题的时候,不断地去沟通,去强调,穷尽所有的渠道让决策者看到案件存在的问题。这些工作可能每名律师都能做,但申诉律师不同的是,他们必须坚持下去。”

到了2015年7月,江西乐平奸杀案的申诉工作变得顺利起来。

当月6日,申诉律师们终于得到了江西省高院给予他们阅卷的承诺;7月31日,江西省高院接受了方春平等四人的申诉并立案;8月10日,律师们得阅乐平“5·24”案25本卷宗中的17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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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启动申诉的其中一个条件是原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在证据不确实的问题上,王飞认为,在申诉阶段如果只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样的申诉力度是有欠缺的。如果一个生效判决已经确定了某一犯罪行为,并判定被告人为此承担责任,那么,律师在申诉阶段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裁判文书里哪些定罪量刑的证据是有问题的。

因此,接手乐平奸杀案时,王飞便开始和其他律师一起努力寻找案件申诉证据。为此,他们不惜精力、大费周章去寻找每一个在判决书里出现过的人,用以核实判决中的定罪证据到底是否确实。

像乐平奸杀案判决书中出现过的一名证人,他在服刑期间与奸杀案当事人同在一间监室,并作证称“听见当事人在监室里描述强奸杀人的过程”。后来,王飞他们找到了这名证人,并从其口中得知,程立和等从来没有承认过杀人,更不存在描述杀人、强奸的过程,“证人说当时有人过来让他签笔录,他不得不签”。

2016年4月27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再审此案。

11月30日,那天的南昌带着初冬的寒意,但程发根、程立和、方春平和黄志强察觉不到丝毫寒意,四人穿着家属一早准备的便服站在法庭上,等待着这场期盼了14年的再审开庭。

再审审理期间,另一份重要证据出现: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的29枚烟头,江西高院决定再审“5·24”案后,乐平市公安局应江西省检察院要求补交了烟头的检验报告。

这份检验报告中,送检材料包括现场提取的29枚烟蒂,以及方林崽四名被告人、被害人等人的血样。鉴定结论显示,所检现场提取的3枚烟蒂上的DNA,来源于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

12月22日,江西省高院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四人无罪。

看着当事人重获自由,被家人簇拥着戴上了冲喜用的大红花时,王飞表现的很平静,但心里早已汹涌澎湃。

判决宣布后,新京报的报道《江西乐平奸杀案4被告被宣判无罪 高院副院长当庭道歉》写道:“被宣判无罪后,4人反应平静,案件辩护律师王飞表示:“知道这一天会到来””。

再次回忆那一天的情形时,王飞说:“具体什么样的案子会出现转机,是没有办法去评判的,有些案子能有好结果,有当事人运气的成分,天时地利人和的结果,但我始终觉得不管外在条件怎么样,该坚持的就要去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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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律师至今,除了5·24江西乐平奸杀案,王飞还参与了张玉环案、廖海军案、李思侠案等辩护工作,当事人均成功翻案洗冤。其中,张玉环案被外界视为他的代表性案件。

2017年1月,张玉环的哥哥通过记者曹映兰找到了王飞。

看完案件资料后,王飞发现了诸多疑点,定罪证据太简单了,几乎只有张玉环的口供,其他任何直接证据都没有,“还有很多细节经不起推敲,比如说根据警方结论,张玉环是在他的卧室杀害了两个小孩,这不符合常理,实际上,很多人对这样的事情是很忌讳的,不会选择在家里动手。还有,说杀人的时间在中午11时许,正是村民活动频繁的时候,正常人不会选择这个时间杀人。”

此外,警方对杀人动机的结论也无法说服王飞。对于张玉环的杀人动机,南昌警方认定的是因为两个小孩子顽皮,弄坏过张家的墙皮,倒过张家的酱油,但王飞对此存疑,据他了解,张玉环自己有两个孩子,对孩子的顽皮应该具有一定的容忍性,为了这么点小事起杀心不符合人之常情。

第二天,王飞来到南昌监狱。会见完当事人之后再决定是否接受委托是他的习惯,他需要确定当事人是真被冤枉的,才会帮助他们申诉。

会见时,张玉环十分激动,因为在过去20多年里,从来没有人过问他的案件。审视张玉环那双渴求自由的眼睛时,王飞从中看到了一个小小的自己。

“很多律师认定申诉难度非常大,就选择拒绝。但我认为对于蒙冤者来讲,希望是一个非常宝贵的东西,不要轻易去磨灭。虽然不能保证申诉一定成功,但可以去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