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专注洗钱罪辩护的职业生涯中,处理过无数起复杂疑难案件,有涉案金额上亿的跨境洗钱案,也有情节隐蔽的“自洗钱”案,但最让我印象深刻,也最想和大家分享的,是一起因亲友间正常资金往来不慎涉赃,最终在我的辩护下,当事人获得不起诉决定的案例。之所以想详细拆解这个案例,是因为这类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太常见了——很多人只是出于人情,帮亲友转个账、存点钱,压根不知道背后隐藏着违法犯罪,等到被公安机关传唤、账户被冻结,才恍然大悟,陷入无尽的恐慌和迷茫。希望这篇案例分享,能给正在经历类似困境的当事人及家属,带来一丝希望和切实的指引,也让更多人明白,亲友间的资金往来,也需保持必要的审慎,一旦涉赃,专业的辩护才是破局的关键。
案件介绍
本案的当事人方某(化名),是一名普通的个体工商户,性格爽朗,重情重义,和表弟张某(化名)从小一起长大,关系十分亲近。方某经营着一家小五金店,生意不算红火,但也能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平日里和亲友间常有小额资金往来,要么是周转借款,要么是节日礼金,从来没多想过其中会有风险。2024年8月的一天,方某像往常一样,接到表弟张某的电话,张某语气有些急切,说自己最近做了点小生意,回款有些零散,不方便直接转入自己的账户,想暂时先把几笔钱转到方某的银行卡里,等凑整后再转走,还特意叮嘱方某,只是临时周转,不用多问。
出于对表弟的信任,方某没有丝毫犹豫,就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发给了张某。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张某先后分6笔,向方某的账户转入共计28万余元。方某按照张某的要求,有的钱直接转给了张某指定的另外几个人,有的则取现后交给了张某,期间张某还陆续给了方某2000元作为“辛苦费”,方某当时只当是表弟的心意,没多想就收下了。
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2024年9月中旬,方某突然被当地公安机关传唤,此时他才得知,自己的表弟张某涉嫌诈骗罪,而转入自己账户的28万余元,正是张某诈骗所得的赃款。公安机关认为,方某明知张某的资金是犯罪所得,仍协助其转移、取现,涉嫌洗钱罪,依法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同时冻结了方某的个人银行账户,这意味着方某的生意周转、家庭开支都陷入了困境。
被取保候审后,方某和家属彻底慌了神,他们从来没接触过刑事案件,更不知道“洗钱罪”意味着什么,只听说一旦定罪,不仅要面临罚金,还要坐牢,这对整个家庭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方某的家人四处打听,辗转找到了我,希望我能为方某辩护,帮他摆脱困境。接待他们的时候,方某的情绪十分低落,反复跟我说:“林律师,我真的不知道那些钱是赃款,我就是帮表弟一个忙,怎么就成洗钱了?”看着他悔恨又无助的样子,我深知,这个案件的关键,不在于方某是否有转移资金的行为,而在于他是否“明知”涉案资金是犯罪所得——这也是洗钱罪辩护中最核心、最关键的要点,更是我办理此类案件的胜诉突破口。
案件办理过程
接手案件后,我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第一时间投入到案件的梳理和证据核查中。作为专注洗钱罪辩护的律师,我始终坚信,任何刑事案件,证据都是核心,尤其是洗钱罪,“主观明知”的认定是定罪的门槛,也是辩护的重中之重。司法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之所以被牵连,就是因为控方通过“推定明知”的规则,将当事人的客观行为与主观明知绑定,但这种推定并非不可反驳,这也是我们辩护的关键抓手。
首先,我多次会见方某,耐心倾听他的陈述,细致核实每一个细节——从他和张某的日常相处模式、张某的职业状况,到张某请求转账时的语气、说辞,再到他转账、取现的具体过程,甚至包括张某给的2000元“辛苦费”的具体语境,我都逐一核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线索。通过会见我了解到,方某文化水平不高,常年经营小生意,对金融知识、刑事法律一无所知,根本不知道“洗钱”是什么概念;张某平时对外一直宣称自己在做建材生意,方某从未听说过张某有诈骗的行为,也从未怀疑过张某的资金来源有问题;张某请求转账时,只说是“生意回款零散,不方便走自己账户”,没有透露任何与诈骗相关的信息,方某转账、取现也都是按照张某的要求操作,没有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2000元“辛苦费”,也是张某以“感谢帮忙”为由主动给予,方某当时并未意识到任何异常。
其次,我全面查阅了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包括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银行流水、张某的供述、相关证人证言等,重点核查控方指控方某“明知”的证据链是否完整。通过细致核查发现,控方认定方某“明知”的主要依据,仅仅是方某协助张某转移了涉案资金,以及方某收取了2000元“辛苦费”,并无其他直接证据证明方某明知资金是犯罪所得。相反,卷宗中张某的供述明确提到,他从未告诉过方某资金是诈骗所得,之所以找方某帮忙转账,就是因为觉得方某老实、重情义,不会多问,想利用方某的信任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银行流水显示,方某收到资金后,均及时按照张某的要求转移或取现,没有任何拖延、隐匿资金的行为,也没有将资金用于自己的生产经营或个人挥霍,资金流向清晰,不存在掩饰、隐瞒资金来源和性质的主观意图;此外,证人证言也能印证,方某平时为人老实,经营生意合法合规,与张某之间的资金往来多为小额借款、人情往来,此次大额转账确实是受张某请托,并非主动参与洗钱。
制定辩护策略
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我制定了“重点否定主观明知、切割涉案资金与方某的关联性、争取检察机关不起诉”的辩护策略。在审查起诉阶段,我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从多个角度论证方某不构成洗钱罪。
我明确提出,洗钱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必须明知或应知资金是犯罪所得,才能构成该罪,而本案中,方某既没有明知资金是赃款的直接证据,也没有足以推定其明知的间接证据。方某与张某系近亲属,平时有正常的资金往来,其协助转账的行为,是基于对亲友的信任,而非明知资金是犯罪所得而故意协助转移;方某收取的2000元“辛苦费”,数额微薄,符合亲友间帮忙的常理,不能以此推定其具有洗钱的主观故意;同时,方某在接到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自己的全部行为,没有任何隐瞒、逃避的行为,主观恶性极小,且其本身也是被张某利用,属于无辜被牵连。
除此之外,我还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方某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日常经营流水、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品行证明,以及方某与张某平时的聊天记录、资金往来凭证等证据,进一步证明方某的合法经营状况和良好品行,佐证其没有洗钱的主观动机和客观需求。
同时,我还结合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例的裁判规则,向检察官说明,对于亲友间因正常人情往来、善意帮忙而不慎涉赃的案件,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主观明知,应当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既符合刑法的立法本意,也能体现司法的温度。
与检方积极沟通
在沟通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也认可了我的辩护观点,认为本案现有证据确实无法充分证明方某明知涉案资金是犯罪所得,方某的行为不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件。最终,经过多次沟通和补充论证,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解除了对方某的取保候审措施,冻结的银行账户也全部解冻,方某终于洗清了嫌疑,重新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和经营中。
本次案件总结
结合本案,我想给大家提几点警醒,也算是我办理此类案件的一些心得。现实生活中,亲友间的资金往来十分普遍,但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不要随意协助亲友转账、取现,尤其是当亲友提出“资金不方便走自己账户”“不用多问、帮忙转一下”等要求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主动核实资金来源,避免因一时情面,被卷入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中。一旦不慎被牵连,被公安机关传唤或采取强制措施,一定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洗钱罪辩护律师介入,不要轻易认罪认罚,更不要隐瞒案件事实——律师的核心价值,就是在复杂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中,找到辩护的突破口,切割当事人与涉案资金、犯罪行为的关联,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在遇到此类案件时,往往会陷入两个误区:一是过度恐慌,觉得只要协助转了赃款,就一定会被定罪;二是盲目相信“托关系、找熟人”,耽误了最佳的辩护时机。在这里我要明确告诉大家,洗钱罪的认定有严格的法律标准,并非只要有转移资金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主观明知”是核心要件,而专业的律师,就能通过细致的证据核查、精准的法律适用,打破控方的推定,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核心关键词
#洗钱罪辩护律师#洗钱罪不起诉辩护#亲友涉赃洗钱辩护
#洗钱罪主观明知辩护#洗钱罪案件律师#涉赃资金转移辩护
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师,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聚焦经济犯罪核心赛道,尤其在洗钱罪及上游犯罪关联性辩护领域深耕细作、极具权威。依托对金融交易实质的深刻洞察与刑事证明规则的精准把控,林律师构建了以“主观明知要件精细化抗辩”“上游犯罪事实穿透式审查”为核心的专属辩护方法论体系,精准破解洗钱罪辩护中的核心难点。
其执业成果兼具实务深度与行业影响力,不仅成功代理多起复杂疑难洗钱案件(含亲友涉赃、跨境资金、虚拟货币相关案件),更在本案这类“无辜牵连型”洗钱案件辩护中积累了成熟经验,助力当事人实现不起诉、洗清嫌疑。同时,林律师通过代理重大案件,深度参与洗钱罪“明知”要件证明标准、自洗钱与他洗钱界分的司法实践探讨,其实务观点与辩护思路常被引为行业范本,在业界树立了专业、权威的标杆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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