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显示:邯郸7人卖淫被行政拘留处罚。1人拉客招嫖被行政拘留处罚。事后公开如下:

相对人名称:杨**

事由:卖淫

违反的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胜利桥派出所

相对人名称:刘**

事由:卖淫

违反的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十五日,收缴14个避孕套,400元人民币。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胜利桥派出所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01月02日

相对人名称:赵**

事由:卖淫

违反的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胜利桥派出所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01月21日

相对人名称:杜**

事由 :卖淫

违反的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收缴500元人民币。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胜利桥派出所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01月21日

相对人名称:苗**

事由 :卖淫

违反的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贰仟元整。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治安大队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01月23日

相对人名称:龚**

事由 :卖淫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五日。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治安大队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01月12日

相对人名称:丁**

事由:卖淫

违反的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五日。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治安大队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01月12日

相对人名称:马**

事由 :拉客招嫖

违反的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胜利桥派出所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01月04日

源自: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