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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永春县桃溪(石鼓桥-卿园桥)滨水绿道
提升工程桃李争辉段项目
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土地涉及
石鼓镇卿园村、桃星社区、石鼓社区
永春县人民政府
关于永春县桃溪(石鼓桥-卿园桥)滨水绿道
提升工程桃李争辉段项目
征收土地预公告
永征预公告〔2024〕4号
为实施永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永春县桃溪(石鼓桥-卿园桥)滨水绿道提升工程桃李争辉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使用)的范围、目的
1.拟征(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0.9186公顷,其中拟征地面积0.8948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2.拟征(用)地范围:四至及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3.拟征收土地涉及石鼓镇卿园村、桃星社区、石鼓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永春县桃溪(石鼓桥-卿园桥)滨水绿道提升工程桃李争辉段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2日由石鼓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项目由石鼓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勘测定界图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消息来源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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