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
是全国重点林区、国家森林城市,
拥有优良的森林生态资源。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林地、
违反土地用途总体规划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01
周某某和几个朋友合资建养殖场,
并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在施工过程中,
周某某发现审批的林地范围
地质坚硬挖不动,
于是选择了另一块
没有备案审批的土地进行施工。
2020年12月,
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
发现周某某非法采石取土的情况。
02
2016年至2018年,
范某和余某在合作取采煤矸石期间,
超出所办理的使用林地手续范围
取采、堆放煤矸石、弃土,
非法占用林地36.31亩。
2019年,余某因故退出了合伙,
范某继续实施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
最终,他们将如何
为自己破坏环境的行为“买单”?
一起来看今日以案说法
《非法占地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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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韶关中院 韶关广播电视台
编辑:刘青 校对:付慧敏
审核:陈东阳 张远平
责编:邓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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