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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经委

摘编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奉贤区

关于进一步利用外资专项扶持的通知

根据《奉贤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奉经【2023】3号)文件精神,为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鼓励有效利用外资,推进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2023年度奉贤区关于进一步利用外资专项扶持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申报企业须符合我区发展规划及产业导向,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支持外资加快到位

申报条件

在本区依法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2023年度内有实缴到位资金且按时完成上海外资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工作,并由国家商务部、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确认纳入统计。

支持标准

1

对新引进的外资制造业或存量外资制造业企业的增资扩产、增容扩股项目,且实缴外资达20万美元以上,按实缴外资3%给予资助;

2

对新引进或增资的服贸型外资企业,一年内累计实缴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且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给予1%资助。

3

具有促进产业集聚、技术创新突破、重大战略意义的服贸型外资项目可参照制造业标准支持。折算汇率按FDI入账登记表记载的汇率为准。

申报材料

1

专项资金申请表;

2

资金实缴到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FDI入账登记表、出资证明书等其他上报上海市外资信息管理系统所需材料;

3

实缴到位资金的用途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若实到外资已使用,则提供发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若实到外资还未使用,则提供关于资金使用计划的股东决议);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5

近两月企业信用报告(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

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7

企业承诺书;

8

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

9

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资料。

(二)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申请条件

经市商务委认定的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时为注册在本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支持标准

1

对我区新认定的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年度为2023年),给予区级一次性人民币100万元奖励。

2

自认定年度起,年营业额增量首次突破人民币5亿元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区级一次性人民币1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

专项资金申请表

2

公司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市商务委关于认定为地区总部的批复(复印件);

4

近两月企业信用报告(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

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6

企业承诺书;

7

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

8

申请营业额奖励的,需提供总部认定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

9

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资料。

(三)支持外资研发中心

申请条件

经市商务委认定的上海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时为注册在本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支持标准

1

对于新认定的上海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年度为2023年),给予全球性外资研发中心区级一次性人民币200万元奖励;一般外资研发中心区级一次性人民币50万元奖励。

2

区内上海市外资研发中心产生的科技研发费用,经认定后按研发费用的10%予以专项支持。

申报材料

1

专项资金申请表;

2

公司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市商务委认定为外资研发中心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4

近两月企业信用报告(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

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6

企业承诺书;

7

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

8

申请研发费用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如企业还未完成纳税清缴,请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

9

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资料。

注意事项

1

所有材料(包括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涉及发票、付款凭证等需加盖财务章。

2

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奖励。

3

企业享受本文件相关扶持政策时,同一事项按“就高不就低”“差额补足不重复”原则执行。

4

申报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和多头申报。

申报时间

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26日

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

申报单位通过“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发布的相关要求在线注册,验证通过后下载申请表进行专项填报,并按照要求上传申请表及申报材料。

网址:

http://fxcy.67156715.com

(二)书面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类别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需装订成册交至所在街镇(开发区)相关部门,经属地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统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区经委外资服务协调科。

地址:

南亭公路1号311室

联系方式

区经委外资服务协调科

67187659 67187107

附件

1

专项资金申请表

2

企业承诺书

3

各街镇、开发区(公司)申报咨询电话

来源:奉贤区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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