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刑化债?”贵州六盘水,一位女企业家向政府部门索要拖欠了2亿多元的工程款,谁知这一维权竟长达8年,虽然赢了官司,但无法执行。女企业家与律师将事情曝光后,竟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了。之后,政府部门提出以1200万元平账,可女企业家表示:“坚决不同意,除非置我于死地。”

(来源:中国经营报、大象新闻)

47岁的马女士是一位来自少数民族的女企业家,她承接了不少建筑工程,生意做得很大。然而她怎么也没想到,自从接了几个政府工程后,不仅导致自己负债累累,还被欺负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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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开始,马女士陆续承建了森林公司与某旅游度假区管委员会发包的10个政府项目。其中包含了扶贫项目、幼儿园、度假小镇、博物馆等。

这10个项目中有8个已经陆续移交,剩下的两个项目因发包未支付工程款,及未支付老百姓的土地赔偿款等原因,一直拖着没建。

然而自从第1个项目完成后,政府部门就没有支付工程款,一直到2020年1月,马女士实在扛不住了,便彻底退出了剩下的两个项目,并请求审计结算。

可是政府部门一直以没审计好为由,拖着不付钱。为了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马女士把房子车子全都抵押了出去,东拼西凑才将工资发完,但材料供应商的钱却没钱结算了。

后来马女士还被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带着材料商围攻、辱骂和软禁。马女士的公司被迫停止运营,员工失业,债务累累。

不仅如此,马女士被公安机关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刑事拘留了起来,直到3个月后,才因侦查失误解除了嫌疑。

为了拿回自己的工程款,马女士聘请了多名律师,虽然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了胜诉,但还是拿不到一分钱。就连冻结政府部门的账户,都被强行解冻了。

2023年9月,马女士联合律师投诉举报政府部门拖欠工程款,以及一些违法行为,然而仅仅2个月后,马女士请的律师们就先后被公安机关抓了起来,理由是涉嫌寻衅滋事罪。

这时当地政府部门开始找马女士谈判,要求以1200万元平账。在马女士拒绝后,她也被刑拘了。

之后,马女士和两名律师被批准逮捕,而9名助理则被取保候审。

对于这起事件,网友纷纷为马女士站台:“这是什么世道,政府部门欠钱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吗?”

有网友说:“判决都下来了,政府部门还要以1200万平账,要脸不?这是公权私用,希望有关部门严查严惩,只要没有老虎,就不会这么猖狂!”

一、马女士的行为到底构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本案中,马女士和两名律师以及9名助理律师在网上散布政府部门拖欠工程款,甚至存在违法行为等,如果均符合事实,那就不属于寻衅滋事罪,反之则构成寻衅滋事罪。

检察院虽然已经批准逮捕了马女士和几位律师,但如果没有确凿证据,且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那就无法给马女士等人定罪量刑。

根据目前的信息来看,尚无法判断马女士与律师们是否存在诋毁政府部门的情况,这只能由法院来公正判决。

二、政府部门拖欠马女士工程款是事实,但却一直不肯偿还,甚至还打算用1200万就平账,这说明就是想赖账。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由此可见,不管马女士等人最终是否会被判刑,政府部门中与拖欠马女士工程款有关的人员,应当追究他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马女士所说均属实,那么政府部门的情况就十分恶劣了,应当按照情节特别严重,对相关负责人处3~7年有期徒刑,以及罚款的处罚。

三、政府部门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

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

如果因政府部门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以上的,或造成有关公司、企业停产、严重亏损或破产的,应当立案追诉。

本案中,马女士的公司开不下去,的确是政府部门拖欠工程款导致,但政府部门是否存在逾越职权的行为,尚需要调查取证。

最后,刑法具有谦抑性,在没有确凿证据前,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马女士和律师们,都应当一视同仁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