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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业县人民法院对班某与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开展联合执行行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涉案林地是否能复垦”“涉案水渠是否能修复”等问题成为了执行争议的焦点。

对此,乐业县人民法院成立领导小组,作出详细执行方案。2024年3月12日,院政治部主任、执行局局长和3名执行人员及4名司法警察前往涉案现场,勘查涉案林地、水渠状况。

现场探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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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执行公平、公正、公开,乐业县人民法院特邀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检察院检察官到现场见证和监督执行,邀请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同乐镇人民政府、乐百高速公路建设(乐业段)协调工作指挥部、县同乐镇百龙村村委各一名工作人员到现场评定、验收,并通知班某及某公司人员到现场查看涉案林地、水渠状况。

对涉案林地、水渠面积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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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2日10时全部人员到场后,通过实地查看林地、水渠的实际情况,结合航拍照片确认林地和水渠的面积、范围,最终确定可以对涉案林地和水渠进行复垦和修复,并限某公司要如期履行义务。此次联合执行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开透明度,乐业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的理念,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现场探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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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乐业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细心耐心化解矛盾,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的理念,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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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 乐业法院

编辑丨 隆海亮

审核丨 林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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