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跨区迁移涉及企业迁出、迁入、调档、变更登记和税费迁移等业务,按原办理流程需要申请人“两地、三趟、多窗口”,成为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服务的“难点”和“痛点”,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堵点”。日前,镇平县大胆改革,探索创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和《河南省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市场化专项方案》有关要求,出台措施系统性重塑市场主体迁移流程和方式,推行企业迁移“六办”,让申请企业一次办妥,畅通企业跨区域迁移,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一个环节办。改革前,企业跨区域进行住所迁移时,需要提交三次申请,多次往返于迁入地和迁出地登记机关,流程多、时间长、成本高、手续繁琐。为解决这一问题,镇平县将原来的“迁入申请、迁出登记、迁入登记、变更登记”4个环节,整合为迁移变更登记1个环节,企业只需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住所变更登记即可完成迁移全过程,极大地提升了企业迁移效率,节约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个窗口办。企业申请跨区域迁入时,只需要到镇平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窗口一次申请,即可完成迁移登记全部流程。迁入地登记机关在收到市场主体迁入申请后,当场制发《市场主体迁移登记调档通行函》纸质版和电子版,主动联系迁出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迁移。

告知承诺办。推行市场主体迁移登记申请承诺制。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在申请迁移登记时,签署《市场主体迁移登记承诺书》,对企业是否纳入异常名录、档案是否完整等作出书面承诺,迁入机关在档案接收前,即可接收企业登记数据迁移,完成迁入登记,并进行相应登记事项的变更。

档案邮寄办。改革前,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开具调档函后,还需要到企业迁出地领取档案后交到迁入地。办理时间较长。改革后,企业提交申请后,由迁入地登记机关联系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根据收到的调档信息,通过邮寄方式,即可完成档案移交。

信用随迁办。企业迁移时,原有信用达到修复条件的,帮助企业一次性修复完成,让企业“轻装上阵”;同时,企业迁入后,其初始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可以按照迁出地评定的级别纳入信用分类监管,信用等级良好的,可以当即享受到守信“红利”。

税费同步办。企业迁移登记和税费联办。企业迁出时,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已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已结清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以及不存在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可同步在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窗口提出申请,由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联合办理,即时办结迁出手续;企业迁入时,由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后与税务部门联合办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迁入申请办理迁入登记,税务部门依据推送的企业转移信息,即时办结迁入手续。

来源:营商环境看河南

审核:杨旸 校对:王远 编辑:黄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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