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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通渭县医疗保障局以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负担为切入点,从四个方面加力,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落实落细,收到了“政策可落地、医院可执行、百姓得实惠”的良好效果,患者、医保、医疗、医药“四方共赢”的效应逐步显现。

加强业务培训,从政策宣传引导上加力推动

县医保局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医药机构、医务人员和参保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对集采政策的知晓度。每年集中举办2期通渭县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药采专干参加的药品采购业务培训班。将医疗机构培训学习、宣传集采政策纳入核算结余留用资金的考核依据之一,督促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加强业务操作规程培训,对群众患者大力宣传集采政策。2023年,县医保局组织召开集采工作专题会议4次、举办专题培训班2期,印发宣传资料5万余份,在微信公众号群发集采政策方面的文章96篇(条)。

注重精准报量,从强化协议管理上加力推动

定点医疗机构精准填报中选药品约定采购数据是保障集采药品落地生效的重要因素,县医保局督促各公立医疗机构内部行政股室与临床科室充分有效沟通,结合上年度采购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认真研判,准确测算采购需求量,确保报量科学合理;督促医疗机构、中选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三方合同,确定采购量和采购协议期;督促配送企业及时响应和配送,保障医疗机构对中选药品采购的需求。

突出监督管理,从落实追责问效上加力推动

县医保局依托药品和耗材采购平台,对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预警中选药品供应方面的问题。每季度对各公立医疗机构集采药品任务量完成情况通报一次;不定期对采购周期即将结束的集采药品批次采购滞后的医疗机构进行调度、预警提醒;对不按期回款或变相延长货款支付周期的医疗机构,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对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或拒绝提供偏远地区配送服务的企业,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2023年,对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履约执行情况书面通报4次,对22家定点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约谈24人(次),对16家配送企业约谈33次。

完善工作制度,从激励约束机制上加力推动

一是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通渭县22家公立医疗机构落实结余留用资金345万元,激发了医疗机构落实集采政策、规范用药行为的积极性。二是完善问题发现和解决机制。严格执行药品线上采购和“两票制”审核管理,2023年对“两票”执行工作中问题比较突出的11家配送企业、1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通报和约谈约谈。对7家医疗机构因线下采购和先送后采行为造成“两票”价格比采购系统上价格高的药品,追回了差额费用,并处2倍违约金。

今后,县医保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推进国家、省际联盟、省级组织的部分续约、第九批药品、全国中成药和冠脉支架、人工关节、骨科脊柱类耗材、口腔种植体等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工作,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经济合理、方便可及的医药服务,真正让药品耗材降价成效惠及广大患者。

(来源:通渭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