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灌阳法院蒋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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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该案件涉及某银行与借款人蒋某某、唐某某等人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该行向借款人发放了一笔240万元的贷款,但由于借款人逾期未偿还本金及利息,故该行诉至法院要求借款人偿还所欠本金及利息,借款人明确表示该借款是真实有效的,但是由于目前手上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偿还全部本息,请求该行能通融给予分期偿还,该行给出的还款计划借款人无法接受,借款人提出的分期计划该行也不同意,调解陷入了僵局。为妥善解决纠纷,蒋法官向当事人释明了逾期还款的后果及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分期支付该行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至此,本案得以顺利解决。

法官说法

调解是诉讼纠纷解决的重要方法之一,在当事人合法的基础上解决纠纷,使得案件案结事了,有效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法官提醒

借款即将到期或逾期,请不要心存侥幸心理,逾期未还信用记录受损,影响个人今后的贷款、就业等,甚至可能导致以后都无法再获得贷款,并且需要支付更高的利率。如果收到法院的传票,要按时应诉开庭,及时解决纠纷。

灌阳法院

图文:王健琼

审核:邓元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