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秦立宇为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局长;
张耀斌为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飞舟为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
董波为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马琳为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曾树芳为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周晓红为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永久为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林委员会委员;
刘兆阳、孙文杰为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孙宏斌为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谷永刚、周巍巍、王春华为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巧姝为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
李广平为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
高威为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于丹为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周宇为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旭丽为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批准任命:
刘彦龙为龙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
韩大勇的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飞舟的齐齐哈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王友良的齐齐哈尔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职务。
免去:
曲海波的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付文国的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林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海东的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梁岩巍的齐齐哈尔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万玉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高威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于丹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广平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谷永刚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巧姝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周巍巍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谷宏峰、高秀媛、王静琴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邢燕华的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冯翰舒的讷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来源丨齐齐哈尔人大
编辑丨赵伟男 校对丨程 红
责编丨陈佳玉 总编丨丛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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