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的一天,65岁的鄢某来到宁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递交一份恢复执行申请书。这是一起跨度二十余年的菌种款纠纷,案件本金仅4000元,时隔太久,鄢某心里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前来申请。
案件迅速分配至执行承办人手中。档案室调出的卷宗早已泛黄,立案审批表是蓝黑墨水书写,2002年的红色印章已经褪色。薄薄一页执行裁定书记载:被执行人外出务工、下落不明,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中止执行。自此,这起案件沉寂了整整二十年。
旧卷宗仅有当事人姓名,缺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执行干警多方协查,辗转调取到当事人身份信息,完成案件恢复执行并录入执行“一张网”平台。启动总对总网络查控短短数分钟,被执行人蒋某的银行账户、手机号码被成功锁定。承办人当即拨通了蒋某的电话。
“什么菌种款?我爸走好几年了,我根本没听过!”电话那头语气发硬。
“该案判决于2002年,你属于案件共同被告,建议你到法院查阅案卷材料,核实相关情况。”听完释明,蒋某沉默片刻,应允前来法院,随即挂断电话。
当日傍晚6时许,蒋某再次打来电话:“法官,我现在在西安,路上堵车,大概七点多才能赶到法院。”“你过来就可以,我在这里等你。”承办人答复。
晚上7点半,蒋某推门进来,头发被风吹得乱糟糟的。承办人摊开泛黄卷宗,判决书、购销合同、欠条一一展现在眼前。在其父签名旁,清晰留存着蒋某年轻时的签字笔迹。他的目光落上去,手指轻轻摩挲纸面,像在确认什么。沉默了很久。“字是我签的。”他把头埋进手里,“那会儿跟着我爸干,厂子倒了就出去打工了……忘了,真忘了。”
待蒋某情绪平复,承办人向其释明法律后果,该案距今已有二十四年,依照法律规定,本息合计远高于原本4000元本金。承办人看他一眼继续说道:“你今天专程从西安赶过来?”蒋某抬起头,眼圈红了:“我老婆在西安住院,明天就要缴费。账户冻了,那钱是我凑的……”他从口袋摸出一张皱巴巴的医院缴费单。
了解这一实际情况后,承办人立刻联系申请执行人鄢某,如实反馈蒋某的现实困境。那头安静了一会儿。
“他认账了?”鄢某问。“认了,自己签的字。”又是一阵沉默。“利息算了,”鄢某说,“把本钱和我当年垫的费用给我就行。”承办人跟他商量:“打包一万元整,本息和费用全算,你看行不行?”停了停,鄢某说:“行,一万就一万,清了。”
挂了电话,承办人转头跟蒋某说:“鄢某同意了,一万元打包,你账户里的钱不够,今晚能不能凑齐?”蒋某连连点头:“能,我这就打电话,保证明天一早到账。”
九点二十分,调解完成,承办人锁好办公室出门,看见蒋某仍站在法院门口路灯下打电话筹钱,影子被灯光拉得细细长长。
次日上午,10000元案款足额到账,承办人第一时间将款项兑付给鄢某,并依法解除对蒋某账户的冻结。拿到案款的鄢某感慨:“没想到交上去的材料真管用了。”没过几日,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法院执行局。
文字:冀琛沛丨编辑:韩都丨校对:欧淼
审核: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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