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拿到赔偿款,终于不用再跑来跑去了。”在领到赔偿款的那一刻,伤者家属冯某开心地笑了。
“开始还担心流程繁杂,现在不用开庭,在综治中心就把事处理好了,真是省时省力。”拿到分期还款协议,高州某农资店负责人董某如释重负。
一宗“三调不成”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当事人半小时握手言和,当场全部履行完毕;一件“一分不让”的农资货款案,当事人当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两起看似难以调和的民生小案,经过多方联动、靶向攻坚,最终实现了“就地解”——这是高州法院构建人民法庭对接镇街综治中心联动解纷新模式的生动缩影。
七旬乘客索赔遭拒起纷争
今年5月,梁某霞在高州市某路段驾汽车行驶时,因避让横穿摩托撞上隔离墙,致七旬乘客梁某光骨折。交警部门认定司机梁某霞与摩托车主车某负同等责任,乘客无责。
这起纠纷责任清晰,调解却陷入困局。镇综治中心及司法所,先后组织三次调解,但均因赔偿项目存在争议等问题无法促成调解。
镇综治中心和司法所的干部通过了解发现,这起案子表面简单,实则暗藏三道难关:责任认知错位——梁某霞始终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赔偿能力悬殊——梁某霞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但保险公司理赔需明确责任比例;车某的电动车无保险,但其家庭十分困难,个人赔付能力几乎为零。目前,伤者医疗费已超1万元,后续康复费用仍是未知数;赔付项目认知错位——伤者方认为赔付项目完全合理。因此,三方当事人都觉得委屈,谁也不肯先松口。
陷入困局后,镇综治中心想到了借助法院力量加入调解,遂与高州法院立案庭以及大井法庭对接,找到法官与综治中心、司法所干部组成联调小组,一同研究案件背景和化解路径。
在摸清情况基础上,联调小组组织各方当事人到综治中心进行调解。
在调解室,梁某霞坚称:“我本来属于正常行驶,只是为了躲避横穿的摩托车才导致发生事故。因此我对交警认定我对事故负同等责任不服。”
张裕胜法官指出:“法律上的同等责任,不等于道德上的对半过错。您采取避让措施不当导致你的汽车撞上隔离带,是操作失误的直接后果,这与对方违规横穿共同构成事故原因。”
这时,车某也两手一摊说:“我的摩托车既没买保险,我也没钱,且伤者治疗项目并非事故造成的,与我无关。”
对此,钟胜法官解释:“无保险、无力赔付不是免责事由,若无力一次性赔付,也可通过分期付款等方式履行义务,逃避是无法解决问题的。”
伤者家属冯某看到两个车主都不肯赔偿,激动地说:“治疗项目均是事故造成的,你们必须赔偿。不同意就法庭上见。”
看到各方当事人都比较激动,法官根据伤者年龄、伤情、当地人均收入标准,向大家逐项列清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明细,让各方当事人对“该赔多少”有清晰预期。
在听取法官的意见及了解到具体的损失金额后,大家的对抗情绪有所缓解。联调小组见此,决定趁热打铁,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做细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张裕胜法官对冯某说:“老人受伤,确需更多关心、呵护,但漫天要价只会把对方逼到对立面,对你们而言,快速获得合理的赔偿款才可能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照顾老人上。”
镇司法所干部则对车某说:“事故已经发生,即使你现在不赔付,将来通过法律途径也一样需要赔付,如果拒付可能还要负刑事责任,现在有机会坐下来协商,何乐不为?”
经过联调小组多次苦口婆心的劝说,三方当事人终于解开心结。梁某霞申请了保险理赔,车某更是当场筹集款项,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9800元给冯某,冯某同意放弃其他赔偿请求,大家握手言和。
农资货款久拖未付惹矛盾
今年8月份,高州市某农资店负责人董某忧心忡忡来到高州法院立案庭。原来,他有一笔农资货款对方久拖未付,导致其目前资金周转困难。立案庭干警了解情况后引导他立好案,并告知其将尽快对案件组织调解。
随后,高州法院立案庭通过市综治中心,将该案推送到金山街道综治中心组织调处。在收到推送案件后,金山街道综治中心随即组织辖区司法所,并邀请金山人民法庭派员指导调解。
在综治中心里,一肚子怨气的董某,还没坐下就率先开口:“货款一分不能少,利息也得算上!我给他供了这么多化肥农药,货一点没少,质量也没问题。他倒好,货款拖着不给,信息也不回。这分明是想赖账!”
蔡某抬起头,满脸无奈地回答:“董老板,我真不是故意拖欠,实在是经营困难、无力支付。我年纪大了,不太会用微信,不是故意不回您的信息啊。”
“那你电话总得接吧?”董某追问。
“接了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啊!”蔡某叹了口气,声音低了下去,“我今年六十二了,两个孩子在外打工,去年我自己做生意亏了本,家里还欠着债。我也想还你钱,可实在是拿不出来。你给我点时间,缓一缓,我一定还。”
“你这话说了多少次了?一拖就是大半年,我小本生意,也要钱周转啊!”董某别过脸去。
一方是收不回款的供货商。另一方是因“数字鸿沟”被误解的困难经营者,双方互不相让。综治中心里的气氛一度十分焦灼。
眼看通过“面对面”的方式解决不了问题。金山街道平安法治办主任郭曼蕾和金山法庭负责人彭焕钦经商量后,决定采用“背对背”方式,分别与董某和蔡某单独沟通,耐心倾听各自诉求,引导双方理性化解纠纷。
彭焕钦先单独与董某算了一笔账:“这起纠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方也认账,要胜诉不难。但通过诉讼的话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老蔡确实经营困难,您也看到了,一次性拿不出全款,就算判了,执行起来也是难题。与其把时间耗在官司上,不如一起商量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让他分期还,您早点拿到钱才是硬道理。”
董某沉默片刻,语气松动了些:“我也不是不讲情理,可他总得给我个准话吧。”
另一边,郭曼蕾单独与蔡某谈:“拖欠货款事实清楚,法律责任明确。逃避只会面临强制执行和信用惩戒,一旦上了‘黑名单’,以后贷款、出行都受影响。您既然有还款意愿,就拿出诚意来,主动跟对方谈一个可行的方案。”
蔡某连连点头:“我一直都是愿意还款的,但确实是存在困难,希望董老板能给我一个缓冲期,我一定能还上。”
在看到双方态度有所好转后,郭曼蕾便将她了解到的情况对董某说:“蔡某确实因为年纪大、不会用智能手机,并不是有意回避沟通。而且他还款的态度是很明确的。董老板您做生意多年,体谅体谅。”
经过深入的耐心疏导和释法明理后,双方当事人再次回到了综治中心。董某先开了口:“老蔡,利息我不要了,本金你分期还,看在你不是故意拖延的份上,宽限你在第一期2027年4月4日前归还30%货款,剩余货款在2028年1月25日前归还,这样可以吗?”。
蔡某眼睛一亮,连连拱手:“行!行!董老板,谢谢你!我绝对一定按期还,绝不拖欠!”说完,他便主动提笔写下还款承诺,并签名捺指印。
最终,双方达成了先行调解协议,由被告分期支付拖欠货款,原告自愿放弃利息诉求。双方签署协议后,脸上均露出了笑容。
董老板感慨道:“不用到法院开庭,在综治中心就把事办了,真是省时省力。”
老蔡也如释重负,拉着董某的手说道:“我一定按时还款。”
今年8月,在茂名中院、高州市委政法委的统筹下,高州法院积极构建人民法庭对接镇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解纷新机制,由人民法庭分片对接镇街综治中心,负责指导调解、释法引导;镇街综治中心衔接人民法庭,负责统筹调解力量和资源调处纠纷;属地司法所积极配合人民法庭、镇街综治中心,负责指引当事人提供齐全的司法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庭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该机制运行以来,人民法庭指导镇街综治中心调解各类矛盾13宗,成功化解8宗;镇街综治中心统筹调处推送案件11件,调解成功6件。
下一步,高州法院将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加强人民法庭与镇街综治中心的点对点对接覆盖面,让更多纠纷在“家门口”案结事了,让“小案快办”的司法温度浸润千家万户。
(来源:高州市人民法院)
编辑:黄 茵
初审:陈政显
复审:林华善
终审:邹梦婵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