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泰安市宁阳县文庙派出所接群众王先生报警称有一可疑生物像是“娃娃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经了解,王先生的家人在浇地抽水时,由于水域水面降低,发现了这条“怪鱼”被困在河沟中。

将鱼救助起来后,王先生来到复圣公园想要放生,正当王先生把鱼往水里放时,周围的群众和保安制止道“这个很罕见,应该是国家保护动物不可以随意放生,还是先报警吧”

民警联系林业部门来到现场经专业人士确认,该鱼确为“娃娃鱼”。该物种在本地极为罕见,野外环境下能够正常生长,证明县水域环境持续向好,目前“娃娃鱼”已交给林业部门妥善处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进入民居家觅食等情况,应及时报警或与林业部门取得联系,使得野生动物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放生,若发现不法分子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请及时报警。

知识链接

娃娃鱼,学名大鲵,是隐腮鲵科、大鲵属有尾两栖动物。一般常栖息在海拔1000米以下的溪河深潭内的岩洞、石穴之中,主要以蟹、蛙、鱼、虾以及水生昆虫等为食。大鲵基本终生生活在水中,对水质要求高,对水环境的依赖性很强,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宁阳警方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马蔚 报道)

(大众日报及所属“大众”客户端欢迎各界投稿,提供线索,包括文字、照片、短视频,文字投稿务必配上照片、短视频,请投大众日报泰安记者站电子邮箱dzrbta@126.com,热线电话:05388011909。来稿请务必注明作者、手机,以便进一步联系。)罕见!抽水浇地“抽”出“娃娃鱼”?拿到公园想要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