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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后的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对存在生产、生活及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困难的受助人员,及时将其详细情况告知乡镇(街道)、场民生事务局及相关部门,协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政策,避免其再次陷入困境外出流浪乞讨

同时,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不断健全完善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和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台账,积极建立辖区内受助对象定期回访制度,按照回访频率不低于每六个月一次,回访期不少于一年,受助未成年人的回访率达到100%的原则,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视频)询问等方式进行回访,了解受助人员返乡后家庭状况及生产生活等情况,督促家庭履行监护照料职责,推动形成源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去年初以来,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已回访8户返乡受助人员家庭,并协调有关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为7名返乡人员落实低保、特困、评残等救助保障,避免受助人员再次流浪乞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回得去、留得住、过得好”。(泗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来源:泗阳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