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法治
人人都能成为“赏金猎人”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大力推进执行悬赏机制
“案子不是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吗?我的钱怎么还没要回来?”
“对方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怎么办?”
“被执行人失联,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隐匿财产等情况是长期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每年都有许多案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而被迫停滞不前。今年2月初,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执行悬赏机制,通过“法信悬赏执行平台”全方位公示“老赖”信息,全力破解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的问题,拓宽执行工作新路径,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调动社会力量查人找物
“法官你好,我看到了你们发布的悬赏公告,有线索要提供,你们要找的人现在就在火车站。”
有人提供线索了!
近日,城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热心群众的举报电话。核实清楚线索真实性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火车站广场派出所,双方通过沟通协商,立即派人前往火车站。“张某,你执行案件未履行,现传唤你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执行干警的突然出现让被执行人张某措手不及,身份确认无误后,执行法官将张某拘传到法院,最终将案件执行完结。热心举报群众也获得了2000元悬赏奖金。同时,城东区人民法院下架了相关悬赏公告。
这是城东区人民法院推行执行悬赏机制的一个缩影。记者了解到,所谓执行悬赏机制,就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在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引入第三方力量,申请执行人可以自主出钱或与保险公司签订悬赏保险合同,再向法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通过“法信悬赏执行平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举报人发现线索后可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一经法院查证属实,案件执行到位后,举报人可通过申请人或保险公司领取到赏金。
城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处政说:“这2000元是我院执行悬赏机制实施以来兑付的首笔赏金。执行悬赏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破解执行难题,有效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打击‘老赖’的侥幸心理、遏制‘老赖’的逃避行为。相信会有更多‘赏金猎人’参与进来,帮助法院化解被执行人难找、财产线索难寻的执行难题。”
发布公告 “老赖”主动现身
看到自己的个人信息在闹市区的户外大屏上被曝光,这是一种什么滋味儿?
“太可怕了,我前几日经过市区,无意中抬头看到眼前的户外大屏上有法院发布的关于我的悬赏公告,上面写着谁提供行踪线索就可以拿到2000元赏金。我顿时感觉自己在这个城市没有立足之地了。”
3月21日,被执行人李某的执行悬赏公告在某广场户外大屏上曝光。两天后,李某拨通了城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我明天就来法院。”李某称已经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将尽快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随后,执行法官核实案件执行情况,经申请人同意,依法将其悬赏公告予以撤销。
“我多次去他家都毫无收获。没想到看到悬赏公告后他就主动出现了,这个悬赏机制还真起作用了。”事后,申请人对李某的现身颇感意外。
全民参与 破解执行难题
“法信悬赏执行平台”青海地区负责人吕玲告诉记者:“只要举报线索真实、有效并执行到位,举报人便可领取相应赏金。同时,悬赏举报保密机制对举报人提供法律保护,严格保密举报人的姓名、举报内容、获赏情况等,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赏金猎人’。”
李处政说:“任何人都可通过平台了解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从而动员全社会力量提供线索,协助法院高效利用社会资源助力破解执行难,使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同时,这种方式也会对被执行人产生强大的心理压力,使‘老赖’无处藏身,促使其主动履行债务职责。相信在执行干警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必将实现。”
李处政表示,法院判决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被执行人应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执行悬赏机制,最大限度调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对维护司法裁判权威、引导社会诚信、促进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利用执行悬赏机制,群众举报“老赖”可以获得合法正常的经济报酬,人人都能成为“赏金猎人”,从而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老赖”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破解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增强执行工作的强度和广度,严厉打击拒执行为。
刊登于4月10日《青海法治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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