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交警曝光辖区典型事故案例

--提醒机动车驾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

案例一:2024年04月03日08时20分左右,张某驾驶豫SU7Y80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准滨县张里乡王竹园村十字路口时,与由东向西贾某驾驶的豫SJH823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核实,双方驾驶人平时均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能够正确使用安全带,该起事故只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双方驾驶员均未安然无恙,没有受伤。

案例二:2024年03月21日16时18分许,邢某某驾驶豫Q030A2轻型仓栅式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328国道准滨县谷堆乡沙湾村路口时,与由南向北上路左转符某某驾驶的豫S180AK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符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核实,符某某在驾驶机动车时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该起事故造成符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