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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河南省发改委网站发布了河南省委编办2023年《扎实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注入强劲动力》的案例,该省去年进行的这项事业单位改革案例一经发布就引发了全网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因为这项改革的力度很大,涉及到的单位机构精简和人员编制缩减的数量和比例也很大,动了真格,取得了实效。

实际上,早在2020年4月,中央就印发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北、湖南、江苏、河南9个省份被确定为试点,其中,黑龙江、内蒙古、江西、山东、山西5省份被列入全域试点省份,也就是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包括机构精简、编制缩减和编外人员清退。

无论是被确定为试点的省份还是被列入全域试点的省份,都是通过机构、人员、功能等的有机调整以实现事业单位的系统性整合和高效性运转。这些试点省份改革的力度都很大,之所以这次河南省引发了广泛关注是因为河南省的做法是近期才公布的,人们仍然还记得去年先是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改革是热点后是江苏,前年山西省是热点。

河南省对事业单位改革具体体现:在省直层面,除学校、医院外,事业单位精简60.7%,撤销科级和事业编制16名以下事业单位以及“空壳单位”137个,事业编制精简46.9%,厅级领导职数精简9.3%,处级领导职数精简25.5%;在市县层面,事业机构精减44.3%,事业编制精简23%,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精简13.7%。

机构精简就是将原有机构进行压缩或整合,机构绝对数量会减少,编制缩减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编制绝对数量的减少,编制按照一定的比例缩减就是将多余机构进行整合和撤并之后富余出来的编制主要用于加强重点领域工作和新设的必要机构,是一种结构上的优化,因而会出现有增有减、有放有收等解决方案。

比如,河南省将精简收回的机构编制资源向高质量发展、重点民生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比如将省直改革收回的事业编制下沉到县市区5638名,为省科学院等其他科技创新实验室平台核定编制3300多名,同时根据需要以及编制倾斜加强了教育、医疗卫生、文物保护等相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力量。

事业单位机构精简,编制缩减以及与机构精简相配套的借调人员的禁用和编外人员的清退无疑可以极大缓解区域性和类别性供养事业单位人员不断增大的财政支出压力以及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现象,这样相应地财政供养人员的财政支出压力也会明显得到减轻,换句话说就是可以节省很大一笔财政资金。

现在事业单位人员关心和关注的问题是各地因为事业单位人员包括编内人员的缩减和编外人员包括借调人员的清退和清理而节省出来的财政资金能否用到现有的在编在岗人员身上,也就是能否提高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待遇?毕竟在机构精简和编制缩减以及编外人员清退的形势下一人身兼数职,工作量和劳动强度都会相应加大。

机构精简、编制缩减和编外人员清退后提高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待遇从理论上来说应该是如此,但理论毕竟是理论,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在于解决一些事业单位存在定位不准确、职责不明确、结构不合理、效率不高效、与社会发展脱节、人浮于事、在编不在岗等一系列现实问题而不是指向提高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待遇,不过,也许是下一个阶段的目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