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限高)与失信黑名单的区别大了去了,专司执行业务的答主来回答一波。

答主拒绝复制法条,以现实中的视角作为基础。

一、采取的措施的阶段不同

这么说吧,一个案子进入执行后,法院除了发起网络查控外,就是上限高措施了。这个措施,法院一般都会直接上,不会给商量的余地。

当然,这其中又涉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限高的问题,这个问题实际大部分都能够得到解决【具体办法另行咨询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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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黑名单,黑名单一般法院只会在案子终本前才会上。而要走到终本的这个程度,案子一般都经过了三个月以上的时间。

毕竟执行规则规定了,一个案子要被终本,一般要经过三个月以上才行。

二、是否会采取措施不同

大部分法院,都是同时上两个执行措施,但是,仍然有一些法院只会选择上限高这一个措施。

所以,答主的团队在办理执行案子的时候,我们前期的工作就包含了,要来一一排查被采取了哪些措施,如果没上的,那要赶紧联系把措施给用上去。

三、与边控、限制出境不同

这个实际上是无解,答主在后台接到过不少关于限高、限制出境、边控的一些问题,目前网上有大量的人在“乱带节奏”,这几个是各自独立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儿。

真搞不懂他们为嘛要“瞎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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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后果不同

基础限高的后果当然就是,出行的高铁、飞机受到限制。

失信最常见的影响就是上征信、会影响正常的贷款等等。

答主就先解答到此了。

看官都看到这里了,不收藏、关注一下就可惜了,万一哪天用得上,又找不到我了可咋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