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讲过一个案例,债务人在法院判决后和妻子离婚,把房产转到妻子和孩子名下,等债权人执行的时候发现债务人名下没房没车没财产,无法执行。然后债权人起诉要求撤销债务人把房子转给妻子和孩子的行为,法院支持债权人的诉求。

有人就问了:这个债务人是在法院判决后离婚的,如果他在判决前甚至起诉之前就把财产转出去,还能追吗?如果不是无偿转的,而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的,能追吗?解答一下这个两个问题,通俗易懂说法律,关注我一起了解身边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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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用事实说话,介绍个案例。2016年,张某向辛某借款39万未还,2022年法院判决张某归还39万及相应利息。2023年1月,辛某申请强制执行,发现张某没财产。但发现张某在2019年时,将家里的房产以50万元价格转让到其子张小某名下,而这套房在当时的评估价为152万元。于是辛某起诉,要求撤销张某转移房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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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房产过户时间是2019年,而判决时间2022年,是判决前过户的,而且是买卖不是无偿赠与,债权人要求撤销房屋过户,法院能支持吗?

这个案子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以过户方式过户时间的两个点,分别说明一下为什么支持。

首先,一般我们说转移财产通常是无偿赠与,如果是正常买卖不算转移财产,因为获得对价了。本案形式上是买卖,但对价有问题。价值150万的房子卖50万,而且是卖给自己的儿子,这种异常低价卖给自己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目的显然是转移财产。

其次,转移财产的时间界限,不是以判决时间为标准,也不是以起诉时间为标准,而应该以债务形成时间为标准。这个案子债务形成时间是2016年,房产过户的时间是2019年,债务人在债务形成之后以低价过户房产,才被认定为转移财产,如果是过户时间是2015年,即使是无偿赠与,也不能算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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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示:所以,在债务形成之后转移财产,才可能被追回。当然,这需要债权人知道这个财产线索,如果不知道,可能也执行不下去。所以,借贷给别人,最好在出借前要债务人提供相应财产证据,能做正式抵押担保最好,即使不能做抵押担保,这些财产线索也可能有用,如果什么财产线索都不知道,对方耍赖时执行可能会很难!通俗易懂说法律,我是杨文战律师,下期再见!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