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标准的通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住房的支持力度,通过优化贷款期限核定标准,延长购买老旧小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年限,进一步减轻借款人购房及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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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对于购买老旧小区住房且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节能综合改造”“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单项改造和环境整治”“危旧楼改建”等4类改造项目的,贷款期限的核定标准从贷款期限低于房屋剩余使用年限减3年,优化为低于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减3年。也就是说,与原核定标准相比,相当于增加了10年或20年贷款时间。

此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标准是根据房屋剩余使用年限计算贷款期限,其中砖混结构初始年限按50年核定,钢混结构初始年限按60年核定。但在实践中,随着房屋使用年限越长,导致可申请的贷款年限越短,可申请的贷款额度越低。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记者表示,此次政策针对了一个BUG,即老旧小区改造后本身涉及此类住房流通和交易的情况。因为此类老旧小区虽然改造更新了,但是其属性还是不会变,即房龄依然会认定为比较长。所以从银行贷款或者说公积金贷款来说,对于其认定的标准还是按没有改造前的标准进行了,这就导致部分小区房源要交易的时候,可能是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标准的,这就导致此类房源贷款压力比较大。

严跃进称,此次北京政策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公式,主要是在于,以前计算房屋年龄的时候,是按房屋本身的房龄来计算的。而现在主要是根据土地的年龄(产权年限)来计算的,这样实际上使得可以贷款的年限是增加的。通俗说,房屋年龄最长是50年,而土地年龄最长是70年,这就使得贷款可以增加20年。这一点是具有非常好的导向的。

据了解,自北京市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以来,目前已有800余个老旧小区完成上述4类改造项目,涉及40多万套住房。统计显示,当前北京市使用年限在30年以上的老旧小区住房,挂牌量占21%左右,由于对老旧小区住房贷款的支持不足,间接对二手房交易链条产生了影响,也对职工住有所居产生影响。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