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定时工作制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1、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支付加班工资的规定。

以笔者所在的江苏省为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执行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内容为延时加班1.5倍、休息日加班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加班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各省市规定有所不同。

江苏、广东、北京、天津、山东、辽宁、安徽、江西、吉林等地规定法定节假日不用支付加班工资。

上海、湖南等地规定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也就是说,综合计算工时制其实还是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只是工作时间在某个周期内综合计算。

那么,如果综合计算出来超过标准工时的时间应当要支付加班工资,但这里面有个问题,因为时间是综合计算的,超出的时间就不好区分是延时加班还是休息日加班,这个加班工资的倍数不好确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原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五条规定:“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当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这里规定了,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计算支付加班工资,不再区分是延时加班还是休息日加班,一律按1.5倍计算加班工资。对于法定节假日,即便是综合计算工时制,也要按3倍支付加班工资。

咨询培训|法律顾问|用工合规 |劳动维权

汪正楼律师 13913302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