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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6日,河北平乡县。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时,右手扶车把,左手则一直在刷手机,丝毫未发现前方情况,结果一头撞上一辆停在路边的轻型栏板货车。张某未戴头盔,猛烈撞击致其头面部被卡进货车尾部的铁丝网而受伤。

交警调查认定,张某分心骑行负主要责任,货车违法停车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是“肉包铁”,上路时更应遵守法规,注意安全,专心骑行勿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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