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问题:

尊敬的书记!我们是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雷响村第三生产队的村民。我生产队积极响应征地号召,于2013年起陆续征收我雷响村三队的土地共约:114亩,按照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协议,应补偿三产安置用地给雷响村三队共约11.4亩。时至今日,拖延了十几年,我们恳请书记出面督促,落实。

宾阳县黎塘镇

宾阳县黎塘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领导留言板上的留言我镇已收悉,根据主管部门核实雷响村第三村民小组征地协议,并结合宾阳县黎塘镇开发边界划定图,答复如下:2013年2月至2016年11月份共征收三李村委雷响村第三村民小组土地共112.1456亩,需安置三产用地11.2146亩,结合征地协议和目前三产安置用地情况,雷响村第三村民小组11.2146亩三产安置用地安置于黎西新区二期④号地块,经与雷响村队长核对黎西新区二期④号三产安置用地征地情况,该三产安置用地共38.91亩,涉及雷响村第二、三村民小组土地,第三村民小组约34亩已征收,第二村民小组约4.91亩未征收,我镇于2019年将剩余的4.91亩未征土地列入本年度征地任务,由于雷响村第二村民小组不同意征收,所以当时未能交付该村使用。

关于您评价内容反映的问题,我镇征地项目是经过上级部门发文,部门层层把关,最后由我镇去落实,在征地过程中我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土地征收和安置工作。您所说的广场南面幸福嘉园D区北面地块,该地块在《黎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不是三产安置用地,不能作为三产安置用地规划。

目前黎西新区二期④号三产安置用地不在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我镇未获得此三产安置用地土地指标批复,三产安置用地暂未能落实,待指标获批后再进行安置,希望您能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今日责编:东东

▍内容审核:诚诚

▍内容来源:宾阳印象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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