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景圣

最近,因在台南市“红船基地”升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星红旗受到了民进党的迫害。据林先生告知,他因此被台南市市长黄伟哲主管的台南市法院三度传讯受审。黄伟哲的妹妹黄智贤,目前在大陆从事“反独促统”工作。关于林德旺事件,她为何未向其兄长黄伟哲表达诉求,为林德旺发声主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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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旺目前涉及若干法律诉讼。其中,大约有三起案件。首先,关于他是否领取中国大陆的津贴,共计新台币9万元,而非人民币。9万元津贴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笑谈,因为实际上仅相当于人民币2万元不到。这里的2万元是指九年领取的总额,而非每月2万元。正因为他要参加选举,因此有人试图以“反渗透法”对其进行惩处。第二,林德旺在升挂五星红旗的过程中被人告发。在接到举报后,台南“地检署”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

目前,林德旺已三进三出台南地方法院。值得注意的是,有关拆除“红船基地”是黄伟哲下命令以违章建筑执法。第三,林德旺作为主席,他还有一位郑姓副主席。他在台北参选市议员时,因“反渗透法”而被告上法庭。这意味着民进党利用“反渗透法”和“选罢法”对他进行打压。这些法律属于“特别法”,具有针对性,并不适用一般的刑法。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直接看出,国民党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废除“反渗透法”,因为只要该法存在,民进党就可以随意怀疑和打击他人,只要有人告发,就会受到制裁。

譬如陈水扁涉嫌贪污一事,此前已有相关指控,但当时并未得到妥善处理。直至今日,有人宣称陈水扁终于被证实贪污,这种选择性的办案方式应受到谴责。进一步而言,所谓的人证、物证和事证,仅指九年间九万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两万元,确实令人费解。一方面,他被指责为特务,另一方面又声称接受其指挥,同时上级还给出无证据的指示。而这位上级究竟是谁?又没有明确指向。仅凭监听或其他手段获得的资料,不足以证明其犯罪事实。只因他挂起五星红旗,便时而用“选罢法”处理,时而用“反渗透法”对待,这种做法显然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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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旺三度步入法庭,展现出了他无畏无惧民进党迫害的坚定决心。此外,他还公开点名黄伟哲,明确指出黄伟哲与台南市法院之间存在的紧密联系。黄伟哲身为赖清德的得力助手,担任台南市市长一职,他的决策与行动多受赖清德的影响与指导。近期,林德旺因涉嫌违法行为,遭到台南市“调查局”分部的调查与审讯,过程中经历了不小的困扰与磨难。

黄智贤在大陆“反独促统”,但是黄伟哲在参选台南市长时,黄智贤曾帮助其兄选举。黄智贤甚至表示,台南“红船基地”的拆除事宜合乎情理。黄智贤的立场和所持观点是什么,这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他在大陆以“反独促统”为旗帜,然而,对于他的家人,如黄伟哲,他的态度和行为不免令人质疑。如果黄智贤真的秉持大义灭亲的原则,那么她不应该为民进党的黄伟哲竞选台南市长提供帮助,更不应该对台南“红船基地”被拆除表示支持。这样的立场似乎更倾向于绿营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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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旺及其副主席分别参选了台南市和台北市议员,有人因此提出指控,声称他们因听到“共产党”三字而欲进行所谓的“绿色恐怖”。然而,要审视此事,我们需明确一个核心问题:他们是否违法?关键在于,现行的“反渗透法”缺乏严谨的法律定义,不符合罪疑惟轻、罪刑法定等法律原则。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他们违法,否则这种行为就是所谓的“绿色恐怖”。截至目前,针对这两人案件的调查并未掌握确凿证据,仅有一个与案件相关的线索,即九万元新台币。在九年时间里,这笔钱究竟是从何而来的,这是一个亟待解答的问题。若有人给予这笔款项,为何不能将其指认出来呢?然而,报告中却提及有人每年给予一万台币款项,这显然不合常理。

林德旺及其副主席的案件非常奇怪,有必要及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不然的话就可以在必要时废止或修订“反渗透法”,以防止其被滥用或误用,让民进党用莫须有罪名作恶多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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