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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近日,昌平法院小汤山法庭慕寿成法官审理了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该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引导父母增强责任意识,共同守护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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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刘某系自由恋爱,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4岁,小女儿2岁。婚后双方经常因琐事争吵,由于感情淡薄,已分居一年多。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希望两个孩子由自己抚养。

“我同意离婚,但两个孩子抚养权必须归我,你支付抚养费。”刘某不同意由张某抚养孩子,且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我坚决不同意,这对我不公平!”张某情绪激动地说道。

在庭审过程中,该案件承办法官慕寿成留意到,张某、刘某系第一次起诉离婚,二人矛盾焦点主要为因性格差异而产生的家庭矛盾,且双方在离婚诉讼中过于关注婚姻关系的解除和共同财产的分割,而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关切不足,未作出妥善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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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寿成法官从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组织张某、刘某观看了一则家庭教育主题短片。播放短片后,慕寿成细心观察两人反应,发现双方都被短片情节深深触动,久久沉默不语。慕寿成趁热打铁,向双方送达了精心制作的《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与张某、刘某耐心沟通,进行释法说理。

“即便婚姻关系变化,不能给孩子共同陪伴呵护,双方也应一如既往,尽力给予孩子最温暖的成长环境。”慕寿成法官劝说道,希望二人作为父母,能放下芥蒂和恩怨,理性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给未成年人一个温馨健康的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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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直站在各自的角度争吵,却忘了父母争执对孩子的影响。”

“不管婚姻关系如何,我们一定会尽到父母的义务。”

张某、刘某二人均表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对他们正确处理婚姻关系、关爱呵护子女给予了很大的指导意义,两人回去后将重新考虑、认真讨论孩子的抚养问题,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来源:昌法微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