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没还完人没了,咋办?

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不幸去世

诉讼还能进行下去吗?

近日

长春经开法院受理了一起案件

在诉讼调查过程中

就出现了这一问题

2019年10月,原告长春某银行与被告某娱乐有限公司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发放贷款三千万元。为了保障贷款债权安全,原告与被告赵某、钱某、孙某及李某签订了抵押合同,被告四人以其各自名下所有的房产为被告某娱乐公司在原告处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告某娱乐公司取得贷款,但在贷款陆续到期后,该公司只向原告偿还了其中二十多万元贷款,其余未履约按时还款,经原告多次催收,某娱乐公司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提前到期,各被告偿还贷款本金。

在送达过程中,法院一直未能联系上被告赵某,在前往派出所调查户籍的过程中,发现赵某在被起诉之后,开庭之前已经发病去世。原告得知这一消息后一筹莫展、心急如焚。法官在取得调查结果后,马上做出中止诉讼的裁定,并组织工作人员前往赵某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住宅等多地调查,联系上了赵某的继承人,审核赵某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后,通知继承人要求其明确是否参加诉讼,使得案件得以继续推进。

法官说法>>

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在一审法院调查和审理过程中,若出现被告死亡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在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原告死亡的,若原告没有继承人的,终结诉讼。

若有继承人的,中止诉讼,并根据继承人的态度来决定是继续审理案件,还是裁定终结诉讼。继承人表明参加诉讼时,被继承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有效,案件的结果也由其承担。继承人表明放弃诉讼权利的,则终结诉讼。

来源:长春经开法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