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山市坚持“四个抓牢”,带头做法治建设的忠诚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一体服务推进法治保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建设取得新进展。

抓牢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2023年,保山重新调整并确定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5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率、报备及时率均达100%,率先在全省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入库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及时修订了《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

抓牢合法性审核工作。保山将合法性审核嵌入“办文、办会、办事”业务流程,作为“必答题”严格落实。近年来,“当好‘三员’ 把好‘三关’ 严防‘三流’”做法在全省交流,公文制发“自评、互评、点评”机制入选全省公文处理典型案例。

抓牢政务公开工作。保山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我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向“群众需要什么、我就公开什么”转变,建立“三审三校”“日提醒、周督促、月汇总、季通报、年考评”推进机制,“政府网站+”多元公开矩阵格局总体形成,《加快“四化”进程 优质高效做好政务公开》经验做法获全省交流。全面完成智能问答等6项功能建设,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提档升级。

抓牢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保山公布《保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修订《政府工作规则》《政府常务会议题审批制度》,全面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五大法定程序”,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效能。强化事后监管,保山市“十四五”规划、“八五”普法规划等圆满完成实施后评估工作。

本报记者 张恒 通讯员 杨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