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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州5月13日电 (朴馨语)5月13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实施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落实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放宽购房入户政策等13条房地产新政策。

《通知》提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购房人三方联动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存量房产置换新房的活动。支持地方国企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对收购市场存量房产用于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等,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对于在佛山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通知》提出,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通知》原文: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