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付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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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99.06%区域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威胁重

截至2024年4月底,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10658处,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每年3~5月(冻融期)和6~9月(汛期)为山西省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时期,目前已划定晋西黄土高原、太原西山—汾西—霍州—乡宁—河津矿区、太原东山—阳泉—潞安—晋城—沁水矿区、岚县—静乐矿区4个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面对今年严峻的地质灾害防范形势,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采取多项举措,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争取并运用好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支持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重点实施避险搬迁、工程治理、监测台站建设、风险预警系统和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等,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的立体化防治体系,实现全省高风险区域可防可控。

同时,将进一步压实部门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技术支撑力度,开展县级地质灾害隐患风险高精度调查和“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强化重点区域、时段群测群防和隐患排查监测,完善避险避让和应急响应机制。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将突出重点,持续深化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压实地质灾害防治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和生产主体的防灾责任。省级交通、文旅、水利、住建、教育、卫健、能源等部门组织指导各级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内各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特别是切实加强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点水库库区、施工工地、临时工棚、施工便道、学校、医院、工矿场区等重点区域的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工作,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进行再督促、再落实。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将强化监测,提升科技防灾水平。县、乡(镇)级政府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强化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全覆盖,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不断夯实“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升级省地质灾害防治数据中心和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使用国债资金开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省市县一体化系统,建设11个市、117个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和“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继续扩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应用范围,使用国债资金完成503处新建、700处改建地质灾害监测台站项目,提升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能力。

此外,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将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和普及“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理念,传播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培训,并因地制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熟知避灾地点,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