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求助:我是在吉林市金珠乡的建龙钢厂150万电焦化项目中,由《吉林市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承包的工程之一解冻库区域的民工,当时因工期紧任务重,建工集团将解冻库项目于2021年8月末分包给张某泽(后经查他本人是失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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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2021年9月25日来到解冻库区域从事工长一职,欠付本人工资款8万元整。因诉至龙潭区劳动监察大队后陆续分两次还款2万元,至今仍欠付6万元工资未付。

2023年年底建龙拔了部分工程款至建工集团,去追讨工资时被告知此次拔款为支付农民工工资款,因本人是城镇户口不在这次支付工资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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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劳动者,我们每天都在为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奋斗着。而那些拖欠民工工资的雇主却在利用他们的劳动价值却不愿给予应得的回报。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民工的权益,更伤害了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我请求政府的相关部门能帮助我要回属于我们民工的那份劳动报酬,维护我们民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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