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活动

为更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切实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5月15日下午,佳县人民法院借庙会之际,走进白云山中心广场,开展“抵制高额彩礼 弘扬时代新风”宣传引导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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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咨询台,向现场群众解读《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法典》等条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典型案例与法律法规相结合,为在场群众就国家关于彩礼问题的倡导性规定、民间借贷、养老诈骗、婚姻家庭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讲解,并就群众普遍关注的“改口费、离娘钱是否属于彩礼”、“闪婚闪离能否要求返还彩礼”等问题给予详细解答,通过有针对性的指导,切实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恋爱观、婚姻观,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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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佳县法院将立足社会现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实现审判职能与普法责任深度融合,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供稿:刘 锐

编辑:刘 锐

审核:张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