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裤都没脱,却被判强奸,凭什么?”河南驻马店,一男子通过与16岁女孩相约开房,事后女孩却报案说男子强奸,男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二审改判 2 年 6 个月,但男方坚称自己被冤枉!
2023年6月,小魏非常激动,在网上聊了半个月的女网友终于要面基了,并且直接一步到位到酒店去。
酒店开房的意思,应该是个成年人都知道,于是小魏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了酒店开好了房。
“咚咚咚”,清脆的敲门声响起,小魏去开了门,看见门外是个长相清纯的女孩。
小魏很是开心,女孩说她23岁,是个自由撰稿人,没想到样子比他预想的还要好看,于是他心中按捺不住的小心思就开始作祟了,说了一会话之后他就迫切想要进入主题。
拉起女孩的手看她的反应,发现她并不是很抗拒,于是小魏慢慢地进行下一步。终于将衣服脱完只剩内裤时,女孩突然很是抗拒,手臂推着小魏起身,嘴里也一直说着“不要不要”。
并且女孩还透露,她实际不是23岁,而是16岁,她怕疼不想做。小魏才恍然大悟,难怪看着那么小。
得知女孩是未成年,并且挣扎得很大力后,小魏也觉得有些扫兴,就起身穿上了衣服。女孩的情绪平稳了下来,两人又坐着纯聊天,之后各自回了家。
这一次面基并没有使两人的关系变坏,甚至比之前还要暧昧了一些。然而令小魏没想到的是,从那一次面基后十几天,他被警察抓捕了。
原来是女孩回家后很是反常,一直抱着手机不放,她母亲愤怒地将她的手机抢过来,想看看女儿到底在和什么人聊天。
一翻聊天记录,发现女孩竟然和小魏开房了,女孩母亲非常愤怒,这不是残害未成年吗,于是报警告他强奸。
小魏感到很委屈,根本就没有进行最后一步,怎么能说是强奸,当时开房女孩是同意的,不存在强迫的行为。
不过被问到过程中女孩是否有反抗行为时,小魏承认了女孩确实有反抗,不过最后他也没有强迫进行。
听到小魏的供述,警察点点头,小魏以为这样他就没事了。结果在法庭上他否认了之前的说法,说自己没有和女孩有接触,连内裤都没脱。
可即便是这样,他仍然是被确认触犯强奸罪,判了4年的有期徒刑。
这让小魏和家人很是郁闷,明明没有进行最后一步,只是摸摸手、亲亲嘴,怎么就判了强奸罪呢?
他们不服,选择了上诉。
二审法院重新审查了证据,发现小魏确实没有进行最后一步,但是已经脱衣服,属于犯罪中止,判决四年太严重了,改判为两年6个月。
对此小魏的家人很不满意,感到非常委屈,小魏母亲在网络上发表了《我儿子连内裤都没脱,却被判了强奸罪!》的文章,将小魏和女孩的聊天记录都贴了出来,声称是女方故意陷害。
从这篇文章中确实能看出来,女孩的态度是同意开房的,但是到房间后女孩的反抗,在小魏和女孩的供述里也是没有出入的,证明过程中女孩确实反抗了。
其实小魏家人觉得冤的原因就在于,对于强奸罪的界定不了解,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就是强奸。在小魏想要和女孩发生关系时,女孩确实反抗拒绝了,小魏仍然不停止就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而不论此前女孩是否同意开房。
因此即便在聊天记录中同意,还是自愿走进酒店房间,在进行过程中反抗那就是违背妇女意志。不过小魏没有进行最后一步,停止了行为,那就算中止,可以酌情减轻惩罚,最后改为2年6个月。
这件事也引起了网友们热议,调侃道:“姐第一下同意不代表每一下都同意”“男人的权益谁来保护?”
强奸罪本意是保护女性的,却变成了某些人谋利的工具,奇葩的事情太多,难怪网友们要调侃。
这时候就法官的工作水平了,刻板照搬法律不顾情理,那么就会遭到谩骂和嘲讽。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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