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城口警方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厉打击危害野生动物犯罪的同时,不断加强宣传力度。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辖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野生动物频频“出镜”,警方接到救助野生动物的警情也不断增加。

误闯民宅的果子狸

近日,城口县公安局葛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其家里来了一只叫不上名的野生动物。

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前往群众家中,经林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辨认下得知,该动物是国家“三有”动物果子狸。经专业人员检查,小家伙无外伤,可以直接将其放生。随后,在群众的见证下民警将果子狸送到野外放归大自然。

河边搁浅的娃娃鱼

5月17日,坪坝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看见河岸边有不明动物在爬行,上前查看发现是一只搁浅的“娃娃鱼”。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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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将“娃娃鱼”放归自然(城口县公安局供图)

民警现场简单查看后将“娃娃鱼”带回所内并联系县农业农村委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处置,经专业工作人员检查,“娃娃鱼”体长约63厘米,体重约2.5公斤,无明显外伤,属野生种类,可以选择适合栖息的生存环境,放归自然。

“蹭吃蹭喝”的猫头鹰

5月18日晚,复兴街道一群众散步时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猫头鹰,遂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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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与猫头鹰幼崽(城口县公安局供图)

民警到达现场后,随即将它带回派出所,经民警初步查看,猫头鹰无明显外伤,根据以往救助过猫头鹰的经验判断,现在这只猫头鹰幼崽很可能是在练习飞行的时候掉落。民警随即与县林业局专业人员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建议民警暂养派出所,可以投喂食物与水,等其恢复体力后,在野外放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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