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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事关智慧城市发展的重要文件,日前正式印发实施。

5月20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当天下午,国家数据局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指导意见》的相关情况。

南都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近年来,国内智慧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了上海“一网统管”、浙江“最多跑一次”、福建“生态云”等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但也面临着诸如数据要素潜能尚未充分发掘、建设运营长效机制仍不健全等挑战。

对此,《指导意见》以数据融通、开发利用贯穿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始终。其中明确将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推进城市重点场景业务数据“按需共享、应享尽享”,加强数据质量评估评价,统筹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提升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同时考虑到智慧城市“重建设、轻运营”问题由来已久,《指导意见》强调将创新运维模式,探索建立结果导向型运营预算和考核机制。

以数据融通、开发利用贯穿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始终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建设智慧城市”。落实这一要求,国家数据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并于今年4月2日至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时隔一个多月,《指导意见》正式出台。5月20日下午,在国家数据局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荣辉,数字经济司司长吴晓宁、副司长陆冬森出席发布会,就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总体考虑、重点方向、文件主要内容、下一步工作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南都记者了解,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解决当时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网络安全风险突出等问题。

目前,国内智慧城市建设进展如何?“近年来,在各部门的协同推进、各地方的创新实践下,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据陈荣辉介绍,我国智慧城市从建设各类独立的“点状”信息化系统,到各部门依据管理职能提供“条线”数字化应用和服务,再到逐步探索推进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的“面上”集成应用,形成了上海“一网统管”、浙江“最多跑一次”、福建“生态云”等一系列标志性成果。

在智慧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突破的同时,也面临着新挑战。陈荣辉指出,城市一体化规划建设不足、产城协同联动不够、数据要素潜能尚未充分发掘、建设运营长效机制仍不健全等等,迫切需要加以解决。

此外,伴随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快速发展,数据要素价值日益凸显,与城市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渗透,驱动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迈向“体系重构、质效提升”的全域数字化转型新阶段。

为顺应新时期智慧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国家数据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指导意见》,以数据融通、开发利用贯穿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始终,更好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

“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

城市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综合载体。为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智慧化发展,《指导意见》描绘了怎样的蓝图,又作出哪些重点工作部署?

据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司长吴晓宁介绍,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目标是,到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

为落实上述目标,《指导意见》以重点做好三个“全”为抓手。

一个是“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指导意见》在建立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促进新型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城市精准精细治理、丰富普惠数字公共服务、优化绿色智慧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等7个领域,部署了具体的转型任务。

在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围绕“高效处置一件事”,完善城市常态事件和应急事件分类处置流程,打破城市管理条块分割和信息壁垒,构建全链条、全环节联动应急处置体系,实现弹性适应、快速恢复。

同时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数据安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加强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全过程安全监管,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压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还强调加强个人隐私保护,推进建设有韧性的城市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健全数据要素流通领域数据安全实时监测预警、数据安全事件通报和应急处理机制。

另一是“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指导意见》要求,要统筹推动城市算力网、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等建设,推进公共设施数字化改造、智能化运营;加快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大力推进数据治理和开放开发,夯实数字化转型根基。

为发挥数据赋能作用,《指导意见》提出,关联贯通政务数据资源,推进城市重点场景业务数据“按需共享、应享尽享”;还要求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评估评价机制,推动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评估工作,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评价。

第三是“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快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持续创新智慧城市运营运维模式,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动数字化协同发展。

建成即落后,上线即淘汰?智慧城市运维不足引关注

需要关注的是,如果缺乏预算机制和后期运维资金支持,那么城市智慧化发展将难以为继。如何避免出现“规划、建设、运维”不协调的现象,《指导意见》强调要创新运营运维模式。

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副司长陆冬森表示,在起草《指导意见》对中国近年来智慧城市的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分析,针对运营运维缺乏可持续性等不足,《指导意见》从三方面提出创新运营运维模式的工作方向。

具体而言,一是运营体系上,要加快建立数据运营、设施运营、服务运营的立体化运营体系。统筹推进城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让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要将数据作为智慧城市运营的关键要素。

二是运营机制上,要打造多元共建的生态圈。探索新型政企合作伙伴机制,推动政府、企业、科研智库和金融机构等组建城市数字化运营生态圈。

三是运维方式上,要推动形成统一规范的运维体系。在制度要求、管理流程、技术标准等方面,加快形成一体化、规范化的智慧城市运维体系,逐步推动“烟囱式碎片化运维”向“整体化运维”转变。

陆冬森进一步表示,考虑到智慧城市“重建设、轻运营”问题由来已久,建成即落后、上线即淘汰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要从制度上重点考虑,通过探索建立以问题解决度、用户满意度等应用效果为导向的运营预算和评价考核机制,提前谋划运营重点,通过一体化规划、专业化建设,取得人民满意的运营成效。

采写:南都记者 李玲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