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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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法官进村解民忧

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兰溪人民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条横幅,几张桌椅,在庄严的国徽下,一个简易的审判庭搬到了该区兰溪镇新月村,充分发挥了巡回审判服务人员群众的作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教育效果,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近距离为当事人开展了一次普法课堂。

“条件简陋,但程序不能简化”,随着法槌的敲响,巡回法庭庭审有序进行,逐步还原了案件真相,被告孙莫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孙某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因原、被告合伙做生意,双方之间产生许多经济往来,之后,原、被告合伙经营的门店转让,原告孙某某应给付被告孙莫某的合伙款19000元尚未给付,被告孙莫某拒付借款。故原告孙某某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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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协助双方沟通,找准问题症结,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在双方情绪激动时及时给予引导和劝慰,最终双方心平气和达成调解协议 ,这起案件成功调解。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巡回开庭和现场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今后,兰溪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维护基层社会安全稳定的前沿阵地作用,以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为目标,继续强化巡回法庭司法便民功能,以“抬起衙门就群众”的方式,让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为群众提供多元解纷渠道,让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乡村的每个角落。

三审:薛笑梅

二审:皮宣文

一审:龚亦芳

供稿:谭 婷

2024年第95期之一

总第157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