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里坐,钱从天上来

世上真有这样的好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有!这事还是真“刑”!

近日,厦门市海沧法院

发布一起利用调换商家收款二维码

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的案件

把自己收款码

贴到商家摊位上

不少商家为了方便顾客

常常会在店铺显眼的位置

然而有人却动起了歪脑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男子张某、李某

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没想到二人刑满释放后竟“重操旧业”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

张某、李某及杨某(另案处理)

在海沧再次作案

将事前准备的张某名下账号的

覆盖到他人摊位的收款二维码上

并用李某的手机登录

上述微信和支付宝账号 统一收取盗窃赃款

所得赃款用于日常花销

两人获利1700多元

被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统计

张某、李某通过上述方式

盗窃钱款共计人民币1700余元

2024年1月18日

被告人张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张某、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手机及收款二维码,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700余元用于退赔被害人。

法官说法:

再次盗窃超1500元即达“数额较大”标准

审理该案的法官介绍

行为人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

再次盗窃数额超过1500元

即认为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张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17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法官提醒

商家应提高警惕

使用二维码收款前

注意核查收款账户名等信息

同时可以采取开启资金到账实时语音提醒、

定期更换二维码等方式

保护自身财产权益

“点赞”“在看”“转发”

大伙儿互相提个醒~

编辑:郑镉镉

二审:彭建文

三审:王庆平

来源:央视新闻 厦门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