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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11月发布的《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之前,中小学教师的中级职称晋升是有岗位比例限制的,竞争也是很激烈的,使得很多教师在退休时都还是初级职称。《教师法修订草案》对中级职称评审作出了很大程度上的修订:教师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教师履行职务的年限和要求,依据规定晋升。

这个规定让中级职称评审有了重大改变,中级职称突破了名额指标限制会让更多的初级职称教师晋升中级,当然就会让高级职称评审的竞争比以前更激烈,正如《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所明确的:副高级以上职务应当与岗位设置相结合,考察教师履职的表现,设定相应比例,通过评审等方式竞争性获得。

这里所明确的设定相应比例自然也会随着参评高级职称人数的不断增加而相应地提高而且提高的幅度应该还是很大的,正如教育部等九部门2021年12月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所指出的那样:要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

老师们都知道,中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了,只是获得了高一级职称的资格,只有根据岗位设置聘任到了相应的岗位才能享受到相应的岗位工资。这里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评上,让自己拥有今后聘上的资格,二是聘上,让自己能够享受相应级别的职称岗位工资。这样看来,先评上是关键,如果没评上也就谈不上聘任了。

虽然现实的问题是很多地方实行的是评聘分离,但就算是实行了评聘结合的有些地方也都是定在了最低档(中级最低档10级和副高最低档7级),老师们直至退休也没能进一步向上进档,此外,与实行评聘分离的地方相比,不实行分级竞聘的地方更多,分级竞聘是指在满足相应条件和任职年限以及岗位空余时进档。

没有实行分级竞聘的地方至少还是让教师拥有了最低档并且能享受到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实行评聘分离的地方至少也是让教师拥有了资格,今后一旦有了评聘结合的机会也就占得了先机。2015年9月,人社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制度体系,实现评聘衔接。

无论那种情况,最终还是要回到上面所提到的那个关键点,那就是要先评上。高级职称评审之所以竞争激烈主要是因为条件苛刻尤其是名额指标有限,这让很多符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老师无法如愿以偿地评上高级,更是无法享受到高级职称的岗位工资待遇,不过,今后不断增加高级职称名额指标已成趋势,这是好事。

增加的名额指标再加上因为退休等原因而富余出来的名额指标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空岗数是否当年就会全部用完呢?理论上是这样的,但实际上却未必如此。今天看到有位江西的老师发布的与此相关的信息(如上图所示),说市人社局职改办已经下发了关于今年教师职称评审的通知,各单位需严格按照空岗数的30—50%推荐申报。

教师中高级职称按照空岗数的30—50%推荐申报,剩下的空岗咋办?只允许按照空岗数的30—50%推荐申报而没有按照空岗数的100%推荐申报确实让老师们深感不解,不过,细想一下,也会如此,因为这样做会节省出一大笔职称岗位工资支出的资金,可以切实减轻当地财政压力,另外,各地也都会留有用于引进高职称人才所需要的岗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