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23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债权人会议召开的相关事宜。

根据公告,金科地产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已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五中院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公司及重庆金科的管理人。

公告明确指出,公司及重庆金科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7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金科地产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30以网络方式召开;重庆金科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则定于同日下午14:30以网络方式召开。

公告表示,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