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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获悉,今日广东对除广州、深圳外19个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包括首套、二套房首付比例及利率下限等四方面内容。购房者在2024年5月24日后(含2024年5月24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均可按新政执行。

此次对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共19个城市住房信贷政策调整的具体举措有:

一、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

二、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三、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四、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南都湾财社此前报道,今年4月1日,随着广东省内潮州、汕尾两市阶段性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广东省有15个符合条件的城市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通过推进房贷利率市场化改革,降低居民购房成本。从政策实施效果来看,在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出台的当月,有关城市首套房贷款主流利率水平环比普遍下降20个BP以上。

而时隔一个多月,在《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支持下,广东房贷利率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此次不仅对购买首套房取消利率下限,对购买第二套房同样如此。专家分析认为,首套房和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取消,意味着广东19个城市实现了房贷利率市场化。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徐劲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