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嬴政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皇帝,在位11年的时间,极大促进了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统一。但在许多人的印象中,他是一个非常残暴的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焚书坑儒。

不过,也有一些朋友认为,秦始皇并没有焚书坑儒,这是后人,特别是儒家,对“千古一帝”的污蔑。在民国时期,这种观点尤为流行,但从最近几十年的文物出土、考古研究来看,有大量的证据可以证明,焚书坑儒确实是发生过的事情。

在真实历史中,焚书坑儒是两个不同的事件,即发生在公元前213年的焚书,以及前212年的坑儒。

焚书

早在秦孝公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就曾经提出了“燔(fán)诗书而明法令”的建议。也就是全面取缔《诗经》、《尚书》等儒家经典,放弃儒家的以仁治国的思想,采用法家思想,以严刑峻法管治国家,有功者重赏,有过者则重罚。

到了秦始皇称帝的第8年,来自齐郡的博士官淳于越向秦始皇建议,应该废除郡县制,重新实施周朝的分封制,以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作为孔子的家乡人,他非常希望秦始皇能够以仁爱治国。

根据《史记》记载,秦始皇向丞相李斯询问意见。李斯表达了强烈的反对,认为时代在变化,国家制度也应该随之而变,不应该以古非今。

李斯说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也就是说,除了秦国的史书,其他诸侯国的史书,以及儒学和其他诸子百家的经典著作全部焚毁,只有博士官可以保留。医药、占卜、农业之书民间可以保留,想学法律的人以官吏为师。

焚书有一个官方的罪名,即“敢有挟书者族”。这个罪名一直持续到汉惠帝刘盈时期,才被彻底废除。

良辰认为,秦始皇的焚书政策是中华文化的一次浩劫,这是毫无疑问的。秦始皇的本意是巩固中央的统治地位,实际上却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是秦朝早早覆灭的重要原因之一。

坑儒

焚书后的第二年,有两位名为侯生、卢生的术士帮秦始皇炼长生不死之药,但是失败了逃跑了。并且,两人还散播了许多对秦始皇不利,甚至诽谤的言论。

秦始皇知道后勃然大怒,下令逮捕侯生、卢生。通过审讯,又抓了460多传播诽谤言论的人。随后,秦始皇下令,将这460多人坑杀在了咸阳。对此,《史记》的记载是“坑术士”,也就是欺骗、诽谤秦始皇的江湖术士。

但是,到了西汉,孔子的第十二世孙孔安国在为《尚书》作序的时候,使用了“坑儒”的说法。他写道:“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这是第一次出现了“焚书坑儒”的说法,并被后世的儒家沿用。

有人认为,秦始皇并没有坑杀儒生,只是处决了当时涉案的术士。也有人认为,在当时,术士就是儒生,或者术士中的一部分是儒生。他们认为,《史记》提到了秦始皇长子扶苏曾经说过“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

良辰认为,后一种说法是比较可信的。也就是说,在诽谤秦始皇的案件中,侯生、卢生这两位术士是源头。他俩的言语经过一些术士、儒生的传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最终引发秦始皇的盛怒,所以坑杀了460多位术士、儒生。

儒生之所以传播不利于秦始皇的言论,与前一年的焚书事件有关系。这么来看,焚书坑儒的逻辑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