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了!农户养的牛被车给撞死了,保险公司赔了农户15000块后,想要把牛的尸体拉走!可农户却不干了,质问保险公司:“如果你撞死的是人,你把尸体也拉走吗?”那么,问题来了,被撞后的牛到底归谁?
(来源:济南交通进行时)
牛跑到公路上,轿车没刹住,当场将牛撞死。于是司机报了保险,保险公司按照牛的市场价,给农户赔了 15000 元,随后就想把牛拉走处理!
可农户却不干了,他认为牛被撞死了,保险公司赔的是牛死掉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死牛应该归自己处理。
但保险公司认为,他们赔了牛的钱,那就相当于他们买了牛,所以死牛就应该有他们处置。
双方为此吵得不可开交,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说,你撞死了牛,赔的是牛的生命权,赔了生命权不代表牛的所有权就是你的,牛的所有权还是归农户所有!比如我养的狗跟我有感情,被 撞死了我也要给它下葬,难道还能让你拿走做狗肉吃了?
也有网友说,赔了钱牛当然是保险公司的了!不然以后农户都把牛赶路上撞死,赔了钱再把死牛拿去卖掉,这样不就可以赚双份的钱了?
还有网友说,保险公司赔了农户15000元把牛拉走,按现在的价钱,宰杀一头大牛卖肉,也可以买得15000元。这样变成保险公司没有赔钱了。而农户养着牛,还能给他耕田创造利润啊,那农户额外的损失怎么办?如果是母牛,还能生小牛啊!
我认为,这是两个概念,不能混同。
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要看是否考虑了财产的残值。如果赔偿款未考虑财产残值,就应将牛带走;如果赔偿款考虑了财产残值,牛就归农户。
这里的钱不是因买卖产生的交易,是惩罚性的赔款,不应该拉走。
否则看到牛想吃肉,又想让对方便宜卖,直接撞死不就得了?
如果有人开车撞死了我家的牛,按照市场价赔偿我,这是我们无法接受的。因为除了牛本身的价值,这头牛还是我们的生产工具,另有特殊价值。
如果是主观出售的,那么就属于商业购买一方给钱拿货,另外一方收钱付东西。
但是在车祸中可不是这样的,拥有活物的一方,没有主观出售自己的家禽家畜的想法。
所以在出事之后假如司机全责,司机给予的金钱是属于损害赔偿。既然是损害赔偿,有时候它就不是以活物的市场价格为依据了,而是最终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者法院诉讼中判定的价格为基础。
所以,双方在赔偿的时候,一定要先谈话死牛的归属问题,再去谈赔偿的金额!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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