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律师张庆方和金磊实名举报,直指江西鹰潭中院副院长刘赛连学术造假。经南京大学核查,确认其硕士论文《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研究》一文存在抄袭,构成学术不端。而张庆芳之所以举报刘赛连,起因是他争取一位落马官员的辩护权未果。

刘赛连,生于1974年,现年49岁。2006年,她从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并且成功获取了法律硕士学位。她的毕业论文《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研究》,则与其从事的刑事审判工作完全相符。

然而,第三方论文数据的披露却让人大跌眼镜。这篇曾经被寄予厚望的论文,其查重率竟高达惊人的63.9%。更为令人震惊的是,论文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查重率更是分别攀升至86.7%和94.7%,让人难以直视。

毫不客气地说,刘副院长这篇论文的主要部分都是抄袭的,除了名字是自己的以外。如此难看的数据,不仅让以严谨治学的南大尴尬不已,也让刘副院长曾经的导师蒙羞,更是让广大吃瓜群众目瞪口呆。

一位站在司法审判台上威严的审判长,执掌生杀大权的刑事副院长,竟然有着如此严重学术造假的经历。这让曾经对其膜拜尊崇的民众和当事人情何以堪,让那些被她领导而又指导业务的下属情何以堪?

不得不说,南京大学在这件事上是公正的。南大没有护犊子,只是在接到律师举报后,在回复期限的最后一天给出结论:认定刘赛连的硕士论文存在抄袭,构成学术不端,建议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那么,是谁举报了刘副院长?又是因何而举报呢?

据媒体报道,举报刘副院长的不是别人,而是两名律师。他们分别是:金磊律师和张庆方律师。张庆方举报刘赛连,乃是因为辩护权未被允许,从而把他惹火了。张庆方之前在海口中院争取辩护权,曾被反剪驱离。

原吉安市人大主任吴敏涉嫌受贿,该案在鹰潭市中院审理,刘赛连恰好担任该案审判长。据张庆方说,在家属已经委托律师后,法院仍然为吴敏指派援助律师,并且在家属委托律师不在场时,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张庆方表示,他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回自己的辩护权。张庆方坚称,在吴敏案的庭审过程中,法律援助“占坑辩护”,导致他的辩护权未得到充分保障。显然,他对刘副院长在此事中的态度颇有微词。

律师举报法官学术不端,本来也无可非议。可是,张庆方却很特别,竟然为了争夺属于自己的辩护权而举报法官。辩护权本来就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只要得到其本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他就有权进行辩护。

如果事情真的如他所说,那么这次举报到底是无耻还是悲哀呢?

有人说,张庆方动机不纯,属于打击报复,所以有点无耻。也有人说,张庆方举报的目的是不单纯,可是他又有什么办法。这种现象的存在,就是当今司法界的悲哀。

那么,刘副院长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理呢?

1、硕士学位或被撤销。

依据《南京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规定,“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刘副院长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学术界的声誉,更玷污了学位的纯洁性,使其变得岌岌可危。鉴于刘副院长论文造假的性质及其带来的恶劣影响,其所获得的硕士学位或面临被撤销的后果。

2、因违纪获得的不当利益或被剥夺、纠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如果当年刘副院长被提拔是因为其硕士学位,那么她可能面临被降职的后果。如果她被撤销学位后,不再胜任员额法官任职资格的,将面临被剥夺法官资格的后果。

论文抄袭造假,盲目崇尚高学历而不择手段,这些都是近年来的常见现象。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要提升学历是好事。如果你都没心去做论文,就不要去硬扛了。真有这份闲情雅致,还是想着怎样为人民服务吧。

煤蛋儿生来就黑,不管你咋样洗呀,那也是个脏东西!你一定要戴上高高的帽子,硕士博士又能怎样?最终摔下来,帽子掉了,饭碗砸了。到那时,鸡飞蛋打一场空,这又是何必呢?

张庆方还举报过四川省内江市纪委书记王渊,指其2005年论文涉嫌抄袭。律师一言不合,就去举报法官论文造假,如此行使监督权是否合适,也引发了极大的争议。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