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新执行质效考核指标体系要求,提升执行工作质效,莲湖法院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途径,建立执行立案繁简分流、执行前督促、和解等工作机制,通过成立执行立案团队、负责执行立案等措施,加强执行案件统一管理,切实提升执源治理效能。

4月30日,莲湖法院党组会通过了执行案件立案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执行立案团队,负责执行立案工作。立案团队由一名资深执行法官、一名执行员、两名书记员组成。在正式立案前的审查阶段,对于已足额保全案件、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劳动争议案件、非诉执行案件、可能自觉履行等案件进行执前督促,督促义务人及时自觉履行或者达成和解,进而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同时指导申请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提供被执行人联系方式、具体住址及财产线索。立案后,由立案团队向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同时集中进行查控。完成事务性工作后,再进行繁简分流。对于已足额保全及劳动争议等适合快执程序的案件,交由快执团队在30日结案,其余案件交由三个实施团队执行。

执行是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莲湖法院将继续加强机制建设、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探索、多措并举,将执源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上防止执行案件增长,努力推动执行质效实现新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