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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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土方此次针对中国征收额外进口关税的做法是世贸规则所明确禁止的。”

作者 |第一财经 冯迪凡

6月8日,土耳其宣布对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40%额外进口关税,并自发布日起30日后实施。

据商务部网站显示,对此,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中方注意到,6月8日,土耳其宣布对原产地为中国的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40%额外进口关税,并自发布日起30日后实施。土方曾以同样方式,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40%附加关税,中方已多次向土方提出严正交涉。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土方仅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车征收额外进口关税,使中国产品的待遇低于其他成员的同类产品,构成对中国产品的歧视,严重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土耳其对中国汽车加征关税

去年3月,土耳其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征收40%的额外关税。今年6月8日,土耳其《政府公报》公布了一项总统决定,称从7月7日起,将对从中国进口的传统和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额外关税,每辆至少7000美元。换言之,如果按进口汽车价格计算的40%关税低于这一数额,则将征收7000美元的最低关税。

土耳其贸易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追加关税的决定是基于该国经常账户赤字目标以及鼓励土耳其国内投资和生产作出的。

土耳其经济一直饱受经常账户赤字的困扰。根据土耳其央行10日公布的数据,4月份该国国际收支赤字为52.9亿美元,较3月份的44.3亿美元有所扩大,延续了自去年年底以来赤字持续扩大的趋势。如果一国的净出口额为负,即进口大于出口,这就会导致该国经常账户恶化,甚至造成赤字。

据海关总署,今年前四个月,中国对土耳其出口908亿元人民币,进口100.6亿元人民币,贸易顺差超过800亿元。其中,出口土耳其“车辆及其零附件”近97亿元人民币,自土耳其进口该类商品额为1.37亿元。

土耳其汽车分销商和交通协会(TADMA)的数据显示,今年前四个月,中国汽车制造商在土耳其市场的份额为9.0%。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土耳其此次追加关税主要是该国政府认为“贸易不平衡”。

不过,土方仅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车征收额外进口关税,这违反了世贸组织原则。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世贸组织规则是各成员制定贸易政策的基本原则,土方此次针对中国征收额外进口关税的做法是世贸规则所明确禁止的。

商务部发言人指出,土方多变的政策既损害了双方合作企业及土耳其当地消费者的利益,又加剧了中国企业对土耳其营商环境的担忧、打击了他们赴土投资的信心,最终必定得不偿失。中方敦促土方立即取消歧视性关税措施,共同推动中土经贸关系健康发展。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扰乱中欧新能源汽车互利合作

6月12日,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发布关于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初裁披露,拟对自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将从下月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最高38.1%的额外关税。

欧委会在声明中表示,委员会将对三家被抽样的中国生产商征收的税率分别为比亚迪17.4%、吉利汽车20%以及上汽集团38.1%。

13日,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敦促欧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切实落实近期中法欧领导人三方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坚持中欧相处正确之道,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经贸摩擦,在良性竞争中,扩大合作,实现共赢。

何亚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想强调的是,欧方裁决披露中的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此举不仅损害中国电动汽车产业合法权益,扰乱中欧新能源车互利合作,也将扭曲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欧方的做法,涉嫌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是赤裸裸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中方保留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的权利,并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定捍卫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记者高雅对本文亦有贡献)

微信编辑| 高莉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