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名称:

档案用品采购

档案用纸标准要求:

各类档案用品用纸应符合《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A 39-2008)、《无酸档案卷皮卷盒用纸及纸板》(DA/T24-2000)相关标准要求。

1、各类诉讼档案卷皮用纸要求:档案卷皮采用300克以上进口无酸牛皮纸模切、压痕、精工印刷、粘接折叠成型制作案卷硬卷皮(折叠样式参见样品)。

2、卷底袋、音像资料袋用纸要求:采用200克以上木桨纸或牛皮纸制作。

3、诉讼卷盒、会计档案盒、音像档案盒用纸要求:采用700克以上进口无酸纸制作,精工印刷、粘接折叠成型(折叠样式参见样品)。

4、会计凭证盒用纸要求:采用340克以上箱板纸制作。

5、会计凭证封面用纸要求:封面和封底采用126克以上牛皮纸制作。

6、行政文书软皮斜插袋用纸要求:150克以上牛皮纸制作。

技术要求

1、纸品类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压痕、划痕、脱胶等缺陷,不应有破损、损伤及变形。

2、成型后各卡位应卡合到位,整体应结实、牢固,折合部位的折合线应整齐,不应有开裂等缺陷。档案卷皮中间部位需要粘折成型,前后部位有2厘米折边,中间根据订购需求设置脊背厚度进行折叠。(折叠样式参见样品)。

3、技术规格为成型后规格。

4、卷盒和档案卷皮封面、封底中有采购人名称、档案类型填写格、档案号填写格等文字,在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中,有涉及上述文字内容、字体、字号、文字位置及排版格式,除标书中特别说明外,均应参照采购人提供的样品。

5、具体配送数量均按采购人实际数量分批配送,并按批次结算。

6、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全部满足以上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一项不满足,采购人有权拒收。

报价要求

1、本次项目最高预算价为386175元(投标人应按附表清单的品类、规格和预估数量每项报价,以作为后期实际结算依据),超过此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报价表(投标人应按照附后报价表填写总价)

(2)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a.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

(3)投标文件封标要求:需按要求每页签字或盖章,加盖骑缝章,装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装在封袋中,包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信封上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档案用品”投标文件于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下午18时,逾期收到的或不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报名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龙凤中路5号)。

3、联系方式:林先生19906906965

评审办法

投标人按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提供的档案用品采购报价表(见附件)进行密封报价,采购人根据报价,在满足三家(含)以上符合招标要求且报价最低者确定中标供应商。

其他事项

1、以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2、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先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未经确认的或验收未达到技术规格标准的,采购人则有权拒收和终止合同。

3、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人正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对公转账予以结清。

4、意向投标人应亲自对本次竞标的档案用品进行现场看样。本院将于2024年6月20日上午10:00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龙凤中路5号)711室组织集中看样,联系人林先生19906906965。中标人提供的货品质量除满足上述标准外,不得低于样品。未看样的意向投标人视为对竞标档案用品现状的确认,应自行承担竞标成功后相应法律后果。

附件:档案用品采购报价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4日

编辑:王梦露

审核:郭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