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央行在山东济南召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再次要求,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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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地方国企收购房企手中的存量商品房,对于化解房企的资金风险,确实具有一定作用,在政策上是可行的。如果地方国企能够将收购的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对于解决中低收入群体和新市民的住房问题也是有一定作用的。

但是,也要注意,此举可能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可能会加重地方国企的负担,增加地方国企的债务规模,扩大地方国企的风险。尤其是三、四线城市,有能力收购的国企寥寥无几;另一方面,可能会进一步弱化房企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房企闯下的祸,就得房企自己来承担、自己来处理。尤其存在资金转移的房企,更应当通过司法手段将转移的资金追回。让地方国企为房企擦屁股,就算能够暂时缓解风险,房企自身不努力,也无法从根本上解除房企的风险。搞不好,又会让无良房企钻了空子、转移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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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房企风险问题,真正的责任主体是企业,而不是银行,也不是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对多数房企来说,并不是真正的没有资金,更不是没有资产,他们从企业拿回家的钱一分不花,个人名下的资产一样不动,等着政府、银行、国有企业来救,本身就是无良的表现。这种风气不能涨,要把责任真正落实到企业身上,让他们先挖地三尺找钱,把个人账户的资金、名下的财产全部拿来还债,实在没有办法了,再给予其一定帮助,而不是让房企躺平,让政府、银行和国企来买单。如此,还有哪家房企会真心找钱化解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