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在网上看到,一女子发视频称,两名醉酒男子酒后调戏其10岁的女儿,父亲出于保护女儿的目的,不得不与对方争论,结果被两名酒后男子暴力殴打。根据警方的通报,两名涉事男子分别为40岁的徐某和38岁的刘某刚聚餐饮酒后在路口偶遇40岁的林某等人,徐某辉久后对林某女儿言语不当,引发林某不满,随后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伤者经送医救治后已经出院。

警方发布第一份通报,徐某辉被行政拘留13日,刘某刚行政拘留11日,并处罚款500元。仅仅两个多小时后,警方发布第二份通报,表示经过公安机关缜密细致调查,徐某辉酒后失德,主动挑起事端,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前后两份通告,打人者由行政拘留调整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真是大快人心,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说明事情的严重性。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的,无事生非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最高可以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这份后续通报来的正是时候,体现警方公正执法,绝不姑息的态度。在公共场合如此嚣张,随意骚扰未成年人,殴打打人,不管打人者是什么身份,都必须依法严惩。作为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在这里提醒大家,喝酒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更不是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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