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贺林平

6月5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王华睿出了趟外勤:在华南国家植物园内人工湖,他看到湖边围栏已全部拆除,重新种上绿植;鼎湖水库水清岸绿、鱼儿畅游……

可在一年前,水库周边还有塑料瓶、泡沫箱等垃圾。这一变化,得从一场还绿于园的执行说起。

华南国家植物园是我国第二个国家植物园。10多年前,植物园将园内的人工湖出租给赵某,双方约定赵某需每年投放指定数量的观赏鱼直至合同到期。但赵某在第一年投放了8万条观赏鱼之后,就未再依约履行。与此同时,鼎湖水库的看管人谭某也在水库边上建起房舍,开荒种菜、养鸡养鸭,污染了周边环境。在多次要求赵某、谭某整改均无果的情况下,华南国家植物园将两人分别告上法庭。

接到天河区法院作出“恢复原状、返还园方”的判决后,赵某称“刚放没多久的鱼苗还不能卖钱,要搬迁必须补偿损失”,华南国家植物园则认为“其投放的鱼苗应自行转移处理”。双方就此争执不下。

鱼苗搬运过程中能否存活是个问题,而且一旦破坏了湖水生态,园方还要再行修复,并重新投放鱼苗,造成无谓的浪费,法官建议园方向赵某回购已投放的观赏鱼,可以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天河区法院执行法官经多次组织磋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园方根据评估价格回购观赏鱼,赵某自行腾退场地。针对谭某要求园方补偿其在水库边修建围栏等安全设施投入的诉求,法院释法说理,谭某最终配合清场交付。

案件执行完毕,还只是完成了还绿于园的第一步。“做好环境修复、规范场地管理才是最终目的。”王华睿说。紧接着,天河区法院向华南国家植物园发出司法建议,提出尽快修复园内人工湖和鼎湖水库周边环境。

“守护青山绿水,不仅是环保部门的职责,也是司法机关应有的担当。”天河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秋盈说,“我们用心办好百姓身边案,及时做好源头化解工作,引导各方达成共识,通过恢复性司法实践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17日 07 版)